索引号 | 5304002018829063 | 文     号 |   |
来   源 | 玉溪网 | 公开日期 | 2018-05-16 |
我市出台实施意见加快建筑业发展
记者日前从市住建局获悉,我市近日出台《加快建筑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对引进外来优质建筑企业、促进本地建筑企业转型升级发展等方面进行财政奖励,并在税费、企业用地等方面给予扶持。
《意见》指出,要培育一批初具规模、结构合理、竞争力强的建筑业龙头骨干企业,打造建筑业总部经济。到2020年,全市新增特级施工总包企业1家、一级施工总包企业2家、一级专业企业5家,培育产值超过10亿元的建筑企业5个以上;全市实现建筑业增加值100亿元以上、年均增长20%以上,占GDP的比重达6%以上。
围绕上述发展目标,《意见》明确,在玉溪新注册或登记的建筑业企业年度产值达到15亿元的一次性奖励100万元,在此基础上产值每增加5亿元,增加奖励30万元;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工程设计行业甲级和工程设计专业甲级企业,当年产值达到50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20万元,在此基础上产值每增加5000万元,增加奖励10万元。
除了对引进优质外来建筑企业实施财政奖励外,《意见》对扶持发展壮大市内建筑业也出台了“干货”,《意见》明确,市内建筑业企业晋升为施工总承包序列特级的奖励300万元、一级企业资质的奖励50万元、专业承包一级资质的奖励20万元、甲级资质勘察设计企业或监理企业的奖励20万元;市内一级总承包建筑业企业年产值达到15亿元、一级专业承包建筑业企业年产值达到5亿元,当年度分别一次性给予奖励50万元。在此基础上产值每增加5亿元,增加奖励30万元。《意见》明确,新认定国家级、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企业技术中心一次性奖励50万元,新认定具有法定资格行业检测中心一次性奖励10万元。
在税费政策方面,《意见》明确,引进在玉溪新注册或登记的建筑业企业高管职工年度缴纳个人所得税市、县区部分,前5年按50%奖励等4方面的税费优惠政策。
在用地政策方面,《意见》明确,引进在玉溪新注册或登记的建筑业企业在新建办公用房、职工住宅、厂房和基地等所需建设用地,优先保障用地指标和选择现有存量建设用地,及时办理用地相关手续。
此外,我市还对引进企业提供过渡性办公场所、企业职工可享受市内保障住房相关政策等优惠。
“这个实施意见的出台,必将对我市建筑企业转型升级、加快发展起到很好的促进作用,由此也会带来就业、税收增加,带动建材业等上游行业发展。”市住建局副局长资永俊分析。 (玉溪日报记者 白诚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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