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关于加强案件审理工作的新要求,切实提高党政纪案件审理质量,2016年,红塔区纪委案件审理室在人手少、案件多、任务重的情况下,始终坚持“三见面”制度,加大案件审理工作力度,促进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确保处分决定执行工作不留死角、执纪到位。
“一见面”,把好案件审理阶段反馈关。坚持同受查人谈话制度,向受审查人员告知权利、义务,核实案件调查过程,听取受审查人的申辩,对申辩有道理的进一步调查核实,确保调查事实清楚无误,进而避免产生“夹生案”。
“二见面”,把好案件处理阶段反馈关。深入受审查人员所在党支部或单位参与讨论,一则允许受审查人申辩、其他党员为其辩护或对没查清的问题提出质疑和揭发新的违纪问题;二则向与会党员通报违纪事实,组织其学习理解党纪党规,引导作出正确表态发言,保证支部决议与审理意见一致,使违纪者本人心服、党员群众认可。
“三见面”,把好案件执行阶段反馈关。将处分决定送达受处分人员所在党组织及本人,告知申诉复查事项,并在支部会上宣布处分决定,再次听取受处分人员对处分决定的意见,教育其认真对待组织处理,积极改正错误,为处分后开展回访教育打好基础。
截至9月底,案件审理室共受理审理案件60件61人,审结44件44人,回访受处分期满的在职党员6名。审结全区纪检监察机关自办案件18件,给予党政纪处分18人。审结司法移送案件26件26人,涉案人员均给予开除党籍处分。(通讯员 李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