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2日,市国土资源局组织召开《玉溪市宅基地管理办法(草案)》听证会,来自市、县各相关部门代表,部分市、县人大代表,村民代表等参加听证会。
为规范和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合理利用土地资源,切实保护耕地,我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云南省土地管理条例》、《云南省农村宅基地管理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玉溪实际,制定了《玉溪市宅基地管理办法(草案)》。该办法(草案)共二十六条,包括:农村宅基地用地的管理原则、农村居民具备哪些条件可以申请宅基地用地、其他按规定不应安排宅基地用地等内容。
会上,各方听证代表就规范宅基地管理草案纷纷发表意见建议。不少听证代表提出,要进一步突出草案的合法性、可行性、可操作性,进一步细化相关概念,充分考虑各地的实际和可能产生的问题,制定细化标准,增强可操作性。要加大相关政策法规的宣传教育。
《玉溪市宅基地管理办法(草案)》将在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进一步修改完善。(记者 吴坤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