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第五次党代会明确提出了玉溪今后五年的6大奋斗目标。其中,“实现经济社会跨越发展、率先在全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总体目标,“建成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则是市委提出的三个个性目标之一,这既是对我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的主动担当,也是对我市民族文化、资源条件等优势的放大,更是玉溪人干在实处、走在全省前列的具体体现。
那么,建成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的目标是什么?具体从哪些方面着手?记者结合今年6月我市出台的《关于加快建设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的实施意见》,详细为您解读。
目标:2019年争当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
不谋民族工作就不足以谋全局。
在推动玉溪建成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的进程中,我市明确了“到2019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争当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的建设目标。
这一目标,是本着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为引领,坚持“各民族都是一家人,一家人都要过上好日子”的信念,着力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着力构筑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着力推进和谐社会建设,着力推进民族宗教工作法治化,着力加强党对民族工作的领导,奋力推进跨越发展,确保“不让一个兄弟民族掉队,不让一个民族地区落伍”的建设思路而形成的。
围绕这个目标,我市坚持以共同发展促进民族团结、以社会繁荣促进社会稳定;坚持民族因素与区域因素相结合,实行分类指导和差别化政策;坚持跨越式发展和包容性发展,让各族群众共同参与发展,共享发展成果;坚持依法管理民族宗教事务,推进民族宗教工作法治化;坚持建设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与生态文明排头兵、面向南亚和东南亚辐射中心共同推进为基本原则。
把这个目标具体化,就是要实现——
民族地区基础设施更加完善。民族地区综合交通、水利、农村电网、能源、通信等基础设施更加完善,建制村公路实现全硬化,村组公路硬化率明显提高,建制村客运覆盖率达95%以上,并向村民小组延伸,基本解决农村人口饮水安全问题。
各族群众生活更加美好。民族地区城乡一体化得到加强,自治县城镇化率达到50%以上;民族地区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高于全市平均水平,消除绝对贫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更加均等化。各族群众有更好的教育、更稳定的工作、更满意的收入、更可靠的社会保障、更高水平的医疗卫生服务、更舒适的居住条件、更优美的环境。
民族团结社会和谐局面更加巩固。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更加巩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方式不断创新,示范效果不断增强,不发生因民族宗教问题引发的重大群体性事件,呈现民族团结、社会和谐、人民安居乐业的良好局面。
民族宗教事务治理体系更加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全社会通力合作的民族宗教工作格局更加完善;民族宗教工作保障机制更加健全,民族宗教工作能力不断提升,民族宗教事务治理迈入法治化轨道。
任务:重点抓好9项工作
记者了解到,围绕“建成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这一目标,我市将重点抓好9项工作。
一是破解瓶颈制约,推动经济跨越发展。加快民族地区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民族地区路网、能源保障网、水网、互联网建设等。促进民族地区城乡协调发展,统筹和支持民族地区编制实施城乡建设规划,推进重点县城、重点镇、特色小镇、少数民族特色乡镇建设等;统筹“百村示范、千村整治”、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少数民族特色村寨、特色旅游村、传统村落保护、农村危房改造和地震安居工程等建设,全面推进各族群众安居乐业的美丽宜居乡村建设。加快特色经济发展,健全完善民族地区特色产业发展规划,加快发展高原特色现代农业,积极发展中药、生物医药、康复医疗、生命健康服务等新兴产业。加强民族地区统计监测,建立完善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统计监测机制等。
二是强化文化惠民,促进民族文化繁荣。实施文化惠民工程,健全完善民族地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大力培养乡土民族文化能人和民族民间文化传承人,建立完善民族文化传承人认定补助制度等。实施民族传统文化保护传承工程,编制实施民族传统文化保护目录和规划,建设少数民族文化资源数据库。发展民族文化产业,打造一批面向市场、艺术精湛、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化精品;以打造聂耳、花腰傣、彝族花鼓、哈尼罗槃王宫等文化品牌为重点,实施项目带动,培育一批具有市场发展潜力和市场竞争力的民族文化企业等。
三是坚持分类指导,切实加强民族教育。加快普及学前教育,构建多元化办学格局,推广乡镇中心幼儿园带村办幼儿园的教学管理模式,在不通和基本不通国家通用语言的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建设公办普惠的“双语”幼儿园。优先发展基础教育,加快民族地区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完善民族地区相对集中办学,到2017年基本实现县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目标;加快普及高中教育,继续实施人口较少民族学生学历培养政策;建立完善志愿者和城镇教师支援民族地区农村教育机制等。大力发展民族职业技术教育,扩大市农职院、工财校、卫校、体校等职业院校少数民族招生比例,支持民族自治县发展中等职业教育,逐步实现民族地区初高中毕业未能升学的学生职业技术教育全覆盖、全免费。
四是强化精准扶贫,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着力推进科学精准扶贫,抓好“直过区”扶贫项目建设,实施“直过民族”脱贫攻坚行动计划,组织实施“雨露计划”,实行产业扶贫等。促进民族地区就业创业,全面落实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各项优惠政策,以加快民族地区土地流转促进高原特色现代农业的发展,促进少数民族群众的就业增收。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推动住房保障、社会保障、基本社会服务等公共资源优先向民族地区配置,全面推进民族地区县乡村医疗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整合资源优先在民族地区实施棚户区改造等工程,着力保障民族群众住房安全。
五是坚持德才兼备,加强少数民族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对少数民族党政人才、专业技术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高技能人才和领军人才的培养,加大基层少数民族干部、村官培训和挂职锻炼工作力度,完善少数民族干部交流机制等。同时,加大少数民族工作人员的招录,加大少数民族干部选拔使用力度。
六是坚持典型引领,推动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扎实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典型创建工程,结合省“十县百乡千村万户”示范工程、市“百村示范、千村整治”工程,编制实施推进民族团结进步“1544”示范点三年行动计划,打造一批类型多样的民居有特色、产业强、环境好、民富村美人和谐示范典型。推动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创建社会化、大众化、实体化,在农村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示范乡镇,在城市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社区,在宗教活动场所创建和谐寺观教堂。广泛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推进宣传教育活动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乡镇、进学校、进宗教活动场所,积极倡导和支持开展民族团结月、团结周、团结日活动等。
七是健全完善机制,着力促进民族宗教关系和谐。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各级党委、政府建立属地管理、受理接访和化解纠纷联动机制,建立健全领导干部联系少数民族和宗教界代表人士机制等,力促民族宗教关系和谐。加强宗教事务的规范管理,重视发挥宗教界人士作用,着力培养一支适应社会发展需要的“政治上靠得住、学识上有造诣、品德上能服众、关键时刻起作用”的教职人员队伍。加强民族地区基层组织建设,建立健全基层组织建设经费保障机制,推进强基惠农股份合作经济、扶贫开发与基层党建整乡“双推进”等工作,着力提高民族地区基层组织服务群众的能力。
八是强化法治理念,着力推进民族宗教工作法制化。全面贯彻落实民族宗教法律法规。坚持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认真贯彻落实《宗教事务条例》等法规规章;加强民族宗教法制建设,研究制定和完善民族自治县自治条例实施办法和以生态环境保护、资源开发补偿、清真食品生产经营监管、民族文化保护与开发、维护民族团结进步为重点的单行条例以及民族乡工作条例、城市民族工作条例的实施办法和相关文件;坚持在法律范围内、法治轨道上处理涉及民族宗教因素的问题,推进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民族宗教事务的能力和水平。
九是健全工作机制,加强城市和散居民族工作。加强城市民族工作,建立以街道、社区、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为依托的网格化管理模式,推动城市民族工作社会化;完善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协调合作、社会服务、法律援助等机制,建立健全少数民族务工、经商、就学、就业、技能培训和社会保障等服务体系。加大对散居民族地区民族乡、少数民族聚居村的扶持力度,优先安排民族乡、少数民族聚居村民生扶持项目,优先实施贫困民族乡整乡推进,努力使民族乡、少数民族聚居村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总体达到所在县区平均水平。
措施:4个方面来保障
建成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我市将通过加强对示范区建设的领导、加大财政金融支持力度、加大资源整合和加强督促检查四个方面的措施来保障。
通过进一步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相关部门协同配合、全社会通力合作的示范区建设工作格局,各级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组长将由同级党委主要领导担任,并建立健全示范区建设定期联席会议制度和联络员制度等。
建立健全民族地区转移支付制度,加大对民族自治县、民族乡的支持力度。市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重点支持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民生改善、繁荣发展少数民族文化等工作,加快推进示范区建设。进一步完善民族地区县域金融服务体系,加大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力度,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民族地区的信贷投入。
同时,以改善提升到乡到村到户的基础设施、基本公共服务和增收产业为重点,统筹协调推动示范区建设与基层党组织建设、新农村建设、扶贫攻坚等工作紧密结合、相互促进。突出民族、农村和贫困地区三个重点,补短板、兜底线、促跨越,组织和带领各族群众共同参与建设、共享建设成果。广泛深入地宣传示范区建设的重要意义、典型经验和成效,动员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示范区建设。
此外,我市还将建立健全示范区建设工作的考核、通报、问责和奖励制度,完善示范区建设目标管理责任制市级综合考评机制,将此作为市级部门和县区党政领导班子履职、考核评优的重要依据。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每年将对示范区建设情况和各级各部门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各级人大、政协、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也将积极发挥舆论监督作用,支持推进全市示范区建设各项工作。(记者 夏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