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530400201523090 | 文     号 |   |
| 来   源 | 玉溪市人民政府网 | 公开日期 | 2015-12-28 |
玉溪供销综合实力迈上新台阶
扎根农村 服务农民
玉溪供销综合实力迈上新台阶
“十二五”期间,玉溪市供销社本着扎根农村、服务农民的宗旨,深化改革,抓队伍、建项目、扩网络、强服务,大力发展合作经济组织,推进基层组织创新、发展方式创新,全系统实现了购销利润大幅增长,企业实力明显增强。
五年来,全系统实现经营总额340.5亿元,比“十一五”增加172.8亿元;实现销售总额333.6亿元,增加168.3亿元;农副产品购进102亿元,增加63.3亿元;实现利润2.2亿元,增加1.78亿元;实现社会贡献额11.1亿元,增加6.68亿元;上交税费总额1.28亿元,增加0.66亿元。全系统共有企业98户,预计至2015年年底全系统资产总额达28亿元,比2010年增长66.2%;实现所有者权益9.6亿元,增长83.6%;预计实现利润0.55亿元,增长245.9%;预计上缴税费将比2010年增长58.2%。
构建四大服务网络
提升为农服务能力
玉溪供销着力构建农业生产资料服务、日用消费品、农产品购销和农村现代信息四大服务网络,提升为农服务能力。通过“新网工程”建设,形成了市、县(区)有配送中心、乡镇有农资超市、村有农资店、加盟店的农资连锁经营一体化服务网络。五年间共供应各种化肥277万吨、农药3.5万吨、农膜0.63万吨,比“十一五”分别增加78万吨、1.5万吨、0.25万吨。累计实现销售金额58.3亿元、8.9亿元、0.88亿元,分别比“十一五”增加36.2亿元、7.1亿元、0.66亿元。
积极推进了城市社区消费合作社、村级综合服务社、便民店、农家店终端网点标准化建设。“十二五”期间,全系统共发展双向流通网点1324个,增加了116个;累计完成农产品收购额102亿元,增加了63.3亿元。依托涉农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发展电子商务,开展农产品网上直销。
培育龙头企业
推动农业产业发展
围绕农业产业发展,培育发展农产品加工流通龙头企业,有效解决农产品销售难问题。“十二五”末,全系统共有从事蔬菜、水果和肉类等农产品加工流通的龙头企业10户,资产总额达8.5亿,带动农户23.1万户。五年来累计收购农产品89万吨、75.5亿元,实现加工产值47.2亿元,销售收入63.8亿元,实现出口创汇7340万美元。
注重合作经济组织的管理和发展
按照统一规划、合理布局、注重实效、分步实施的思路,大力发展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把千家万户的小生产与千变万化的大市场紧密结合起来,有效促进农业产业化发展进程,达到助农增收目的。充分发挥供销合作社的系统优势,当好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娘家人”。“十二五”末,全市共有专业合作社741个、城市消费合作社20个、公共管理型专业合作社66个、省社示范社73个、总社示范社4个、国家级示范社1个。合作社入社社员达到10万余人,带动农户近26万户。为农民推销各类农产品58.8万吨,帮助农户、社员增加收入40.9亿元。农民专业合作社比“十一五”增加408个,城市消费合作社增加20个,公共管理型专业合作社增加66个,省社示范社增加73个,总社示范社增加4个,国家级示范社增加1个。
强化资产管理
盘活社有资产
制定出台了《玉溪市供销合作社社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为进一步规范社有资产的清理、登记、确权、盘活、管理和监督提供依据。玉溪市供销合作社社有资产经营管理公司于2015年8月19日挂牌成立。全系统已成立社有资产管理公司7个。采取土地招租、引入社会资金、拆除重建、盘活闲置资产、引入社会能人等方式盘活现有低效资产。“十二五”期间,投资3967万元改造盘活闲置资产18400平方米,年资产收益达121.8万元。
基层供销合作社建设实力增强
针对2000年改革改制后部分乡镇基层社出现空白和薄弱的现象,全系统因地制宜,对部分孤立、分散的基层经营网点进行重新布局和整合,将基层社恢复重组及改造提升纳入考核内容,制订恢复重组及改造提升计划,通过引入社会能人、社会资金和合作开发等方式,加快基层社恢复重组和改造提升步伐。“十二五”期间共恢复重组基层社12个,改造提升基层社20个。
五年来,全系统购销利润增长、企业实力明显增强、服务能力提高、职工队伍壮大,市供销社连续五年获得省供销社综合业绩考核特等奖。(记者 张志云 王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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