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530400201523353 | 文     号 |   |
| 来   源 | 玉溪市人民政府网 | 公开日期 | 2015-12-14 |
我市三单位荣获第四届全国文明单位称号
近日,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为我市荣获第四届全国文明单位称号的单位进行授牌。玉溪工业财贸学校、玉溪市溶剂厂有限公司、易门县财政局三家单位荣获第四届全国文明单位称号。至此,我市已有9家单位获全国文明单位称号。
市委常委、市委宣传部部长、市文明委副主任杨兴荣为玉溪工业财贸学校、玉溪市溶剂厂有限公司授牌。
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市文明办主任余莉宣读《中央文明委表彰决定》。她说,当前,我市创建全省、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正在紧密推进,需要各行业、各个社会细胞参与其中。此次获得全国文明单位称号的单位要珍惜荣誉,不断巩固文明创建成果,发挥典型榜样示范作用,奋力推动全市的精神文明工作再上新台阶。
玉溪技师学院、玉溪工业财贸学校党委书记何坤表示,将把全国文明单位作为新的起点,总结成功经验,继承和发扬优良传统,不断巩固文明创建成果,提升文明建设水平,努力办好玉溪人民满意的职业教育。玉溪市溶剂厂有限公司董事长蒋兴建表示,将珍视全国文明单位的称号,进一步做好企业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为玉溪市创建全省、全国文明城市贡献力量。(记者 李晓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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