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530400201523367 | 文     号 |   |
| 来   源 | 玉溪市人民政府网 | 公开日期 | 2015-11-27 |
玉溪明确目标任务积极创建全省文明城市
建好八大环境 开展特色创建
玉溪明确目标任务积极创建全省文明城市
记者从市创建全省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指挥部了解到,我市紧紧围绕《云南省文明城市测评体系》中的各项要求,明确目标任务,将通过做好八大环境建设,组织开展好特色创建活动,努力创建全省、全国文明城市。
《云南省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包括“基本指标”和“特色指标”,“基本指标”反映文明城市(城区)创建的基本情况,共设置了9个测评项目、37项测评指标、130项测评内容,“特色指标”反映城市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特色、城市整体形象。
为此,我市明确将积极做好八大环境建设。一是以强化学习教育、规范行政行为、建设法治政府为重点,建设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使群众对党政机关行政效能和反腐倡廉工作的满意度达到90%以上。二是以法制宣传教育、法制援助与服务、公民权益保障与维护、加强基层民主政治为重点,建设民主公正的法治环境,使全民法制宣传教育普及率达到80%以上。三是以诚信政府建设、诚信体系建设、加强市场监管和窗口行业规范化服务建设为重点,建设公平诚信的市场环境,使市民对政府诚信的满意度达到90%以上。四是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践行、加强国民教育、维护规范公共秩序和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治理为重点,建设健康向上的人文环境,人均教育经费支出力争大于420元。五是以开展网吧整治、校园周边环境治理、净化网络环境、加强未成年人活动阵地建设为重点,建设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社会文化环境,最大限度地满足未成年人的精神文化需求。六是以优化经济发展方式、改善城市公共设施与公共交通、推进医疗与公共卫生建设、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为重点,建设舒适便利的生活环境,努力实现人均GDP水平和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高于全省同类城市平均水平,单位GDP能耗低于全省年度控制目标。七是以食品和药品安全管理、安全生产、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理、社会治安管理为重点,建设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使群众安全感达到80%以上。八是以城市绿化建设、环境保护和环境污染治理为重点,建设可持续发展的生态环境,使公众对城市环保的满意率达到75%以上。
与此同时,我市还将认真组织开展好特色创建活动。围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通过抓好四个方面特色工作(即:打造高地创氛围、抓好道德强思想、开展活动提素质、突出主题深创建),使文明城市建设特色鲜明,成效显著。
据了解,全国文明城市是所有城市品牌中含金量最高和创建难度最大的一个,是反映城市整体文明水平的综合性荣誉称号,是目前国内城市综合类评比中的最高荣誉,也是最具价值的城市品牌。
截至目前,云南省还没有实现全国文明城市零的突破。玉溪要申报全国文明城市,首先要通过创建省级文明城市打牢基础,并力争获得全国文明城市提名资格。这也是我市“六城同创”工作的其中一项。(记者 李晓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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