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530400201523355 | 文     号 |   |
| 来   源 | 玉溪市人民政府网 | 公开日期 | 2015-09-21 |
市纪委就落实“两个责任”开展集体约谈
9月18日,市纪委就2015年上半年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工作集体约谈了市直各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纪委书记(纪检组长)。
在集体约谈中,市纪委通报了今年上半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检查情况,并根据省委九届十一次全会和市委工作会精神,对下半年进一步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提出了要求。
今年上半年,全市各级各部门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以“两个责任”为抓手,结合“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认真落实“八要”“六不”,从严整治为官不为,狠抓宣传教育、作风建设、监督检查、纠风治乱和纪律审查,切实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不懈纠正“四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得到全面落实。1至8月,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件526件(次),处置线索267件,立案202件,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400余万元,有效震慑了腐败分子,维护了党纪国法的严肃性。
市纪委要求,各级党委要准确把握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内涵,做政治上的明白人,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要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领导;要以半年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为契机,进一步查找存在的问题;“一把手”要主动担当组织领导之责、教育管理之责、检查考核之责、责任追究之责、支持执纪之责;其他班子成员要承担好分管领导责任,履行“一岗双责”,对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预防,真正做到管人管事管自己,肩负起一个部门或分管工作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各级纪委(纪检组)要认真做好监督执纪问责,更加有效履行好监督责任。
市纪委强调,各级党委要以中纪委通报的相关典型案例为警示,坚决破除不违纪就没有事的错误认识,把两个责任担起来、做实在。市纪委将加强对各级党委落实主体责任和基层纪委履行监督责任的监督检查,对落实不到位的严格实施问责和“一案双查”,通过严肃责任追究,推动责任层层落实到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记者 马宇陶)
滇公网安备 53040202000080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