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530400201523375 | 文     号 |   |
| 来   源 | 玉溪市人民政府网 | 公开日期 | 2015-08-31 |
抚仙湖9月1日起开湖捕鱼
结束了为期五个月的休渔期,抚仙湖重新开湖捕捞银鱼。从9月1日起,抚仙湖进入了一年一度的开湖期。开湖后,渔民在办理捕捞证后,允许以刺网捕捞和放大线垂钓的方式,捕捞湖中银鱼。
记者从市抚仙湖管理局了解到,开湖时间自2015年9月1日中午12时起,至2016年4月1日中午12时止,共7个月。
抚仙湖渔业实行捕捞许可制度,在办理捕捞许可证后方可入湖捕鱼。今年抚仙湖渔政的一个新变化,是放大线垂钓正式纳入渔政管理范畴,必须在办理许可证后方可在湖中垂钓。
为规范渔业秩序,市抚仙湖管理局对澄江、江川和华宁抚仙湖周边三县提出了五方面的要求。一是加大宣传力度。三县抚仙湖管理局要加强开湖前和开湖期间的组织管理,及时组织人员进村入户加大对渔业法和云南省抚仙湖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二是确保渔船归港。办理《捕捞许可证》的同时,收取渔船归港保证金,保证金数额由三县抚仙湖管理局决定,捕捞结束后10日内,渔船到指定渔港停放,经确认后退回保证金;不按要求将渔船停放到指定地点的,由县抚仙湖管理局将渔船拖回渔港,保证金不予退回。三是加强渔政执法。此次开湖捕鱼仅限用生态、环保的银鱼刺网和放大线垂钓方式捕捞,禁止将蓄电池置入水中进行灯光诱捕,禁止电力拖捕,禁止电动助推器捕捞,禁止定置漂网捕捞,禁止毒鱼、炸鱼、电鱼,禁止渔枪、地笼等方式捕捞,禁止漂钩等捕捞方式。对违规捕捞的行为,三县抚管局将按照相关规定的高限进行查处,规范渔业生产秩序。四是加强渔业环境和渔政秩序管理。三县抚仙湖管理局要对入湖捕捞渔船进行检验,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渔船,禁止入湖捕捞。检验合格的渔船,必须登记造册,编涂渔船名及编号,方可办理捕捞许可证。五是加强安全生产监管。三县抚仙湖管理部门要加强与气象部门联系,及时通过广播、手机短信等渠道将气象预警信息通知渔民,督促渔民增强防范意识,认真做好安全应急救援预案,并要求渔民保持通讯畅通,值班人员24小时在岗做好服务,杜绝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记者 邢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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