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530400201421602 | 文     号 |   |
| 来   源 | 玉溪市人民政府网 | 公开日期 | 2014-10-10 |
新平率先完成乱埋乱葬治理任务
记者日前从市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新平县强化措施、迎难而上,在全市率先完成了乱埋乱葬治理目标任务,至9月底全县平毁“活人墓”6620冢,拆除平毁率达100%。
为深化殡葬改革,节约土地资源,保护生态环境,新平县按全市推进殡葬改革和治理乱埋乱葬工作会议的部署要求,结合县情全力推进以平毁“活人墓”为主的乱埋乱葬专项整治行动。该县严格落实县“四套”班子领导联系乡镇(街道)制度,制定下发《新平县乱埋乱葬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具体措施和方法步骤。印制《新平县乱埋乱葬专项整治工作公告》1万份,发放到全县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和村(居)民小组公开张贴;印制《新平县殡葬改革告知书》9万册,发放到全县8万多户居民家中,做到户均一册;通过电视、宣传栏、展板、标语等形式,宣传保护生态环境和文明殡葬,使推行火葬和乱埋乱葬专项整治工作家喻户晓。在整治工作中,注重发挥党员领导干部和老干部的带头作用,组织老干部到县城经营性公墓和农村公益性公墓考察,召开老干部座谈会和群众会,筑牢治理乱埋乱葬工作的思想基础。
新平县把“活人墓”排查工作做深做透,要求各乡镇(街道)对辖区内的“活人墓”进行彻底排查登记并如实统计上报;要求县直部门党员干部职工按照《玉溪市国家公职人员违反殡葬法规政策问责规定》的有关要求,如实登记上报本人和直系亲属修建“活人墓”的情况,使摸底调查工作由单位或集体落实到户、到人,统计上不重、不漏,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为明确责任,该县层层签订乱埋乱葬专项整治工作目标责任书,将具体工作落实到户、到人,并以日制定工作计划,以倒逼机制全力推进专项整治工作。全县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密切配合各乡镇(街道),严格落实单位领导干部为本人或者直系亲属修建的“活人墓”拆除平毁工作。按照乡镇(街道)牵头、部门配合,县级领导和老干部带头、领导党员干部先行、一般群众跟进的步骤,全力推进以拆除平毁“活人墓”为主的乱埋乱葬专项整治工作。
在整治工作中,该县确定了县级领导、党员干部、非党干部、全体公民分阶段平毁“活人墓”,建立拆除“活人墓”与进入骨灰公墓衔接机制,大坝山、大野坪、公鸡坡3个公墓内被拆除的“活人墓”墓主可在经营性公墓和骨灰公墓优先选择安葬墓位并免除墓穴、墓碑、盖板等费用;充分发挥领导协调作用,在拆除过程中遇到影响面大、难以拆除的,由县级领导出面做思想工作。
自9月5日至30日,新平县共拆除平毁“活人墓”6620冢,拆除平毁率达100%,圆满完成了以拆除平毁“活人墓”为主的乱埋乱葬专项整治工作。而且,由于群众工作深入细致,拆除平毁“活人墓”做到文明、有理、有力、有节,实现了群众零信访的工作成绩。(记者 白诚颖 周纯)
滇公网安备 53040202000080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