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530400201420458 | 文     号 |   |
| 来   源 | 玉溪市人民政府网 | 公开日期 | 2014-07-21 |
新平抓实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为切实做好地质灾害防范防治工作,避免和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新平县采取七项措施应对可能发生的地质灾害。
划定地质灾害重点防范区。综合2014年降雨趋势预测、地质环境条件、地震、工程活动影响等因素,划分出重点防范地理区域。
划定重点防范工程建设区。结合近年来重点项目建设区地质灾害易发频发特点,认真排查和筛选出重点防范工程建设区。
划定重点防范时段。综合各方面因素分析,划分出新平县地质灾害防治重点时段为6月上旬至10月下旬为易发区,主汛期6—8月为高发期。
扎实开展地质灾害隐患巡查排查。全县各乡镇(街道)、部门按照分级、分区、分类,依托专业技术力量对本地区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调查和全面动态巡查排查,对查出来的隐患点及时纳入群测群防体系,采取有针对性的预防、避让和治理工作措施。
着力提高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根据地质灾害动态巡查排查情况,科学制定重点灾害隐患点和重点区域地质灾害点应急预案,对灾害预警、临灾避险、群众安置等工作作出系统安排。对纳入地灾群测群防体系的116个重点监测隐患点,组织至少1次以上的应急演练,使受威胁的群众熟悉确定的预警信号、逃生路线、避险场所,及时发现并弥补应急预案存在的不足。
广泛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宣传教育和培训。县国土、防震减灾等部门深入各乡镇(街道)、村、组开展地质灾害防灾知识宣传普及和教育培训,加强地质灾害易发区的村组、学校、重点矿山企业和建设项目区等重点区域宣传培训。
编织好地质灾害监测责任“网”。明确县级监测责任人为分管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县级领导,12个乡镇(街道)主管、分管领导共24人,从县到乡、从乡到村编织起地质灾害监测责任“网”,积极预防可能发生的地质灾害。(通讯员 郭万红)
滇公网安备 53040202000080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