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530400201421637 | 文     号 |   |
| 来   源 | 玉溪市人民政府网 | 公开日期 | 2014-07-03 |
我市进一步创新人才发展体制机制
出台《关于创新体制机制加强人才工作的实施意见》《玉溪市人才引进办法》
我市进一步创新人才发展体制机制
记者从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市委、市政府日前出台了《关于创新体制机制加强人才工作的实施意见》和《玉溪市人才引进办法》,提出一系列创新人才发展体制机制的重要举措,深入落实国家、省委和市委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大力推进实施人才强市战略,为全面建成玉溪小康社会提供有力的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
《意见》分强化重点人才培养、强化重点领域青年人才培养、实施特殊政策引进人才、创新人才激励政策、引导人才合理流动、改革人才评价机制、提升人才服务水平7个部分,共32条。
《意见》与省委、省政府2014年1号文件相衔接、同步实施各项培养工程。配合实施“云岭系列”人才队伍建设,强调了云岭学者、技术领军人才和技师培养,并对教师、医生、文化工作者培养提出了明确要求。打破所有制局限,明确支持民企引才、中介组织引才、依托招商引资引才,探索聘任制公务员引才政策,通过一系列特殊政策引进人才。实施创新人才激励政策,鼓励高层次人才开展科技创业、鼓励各类人才转化科研成果、建立科技成果转化与创业投资扶持机制。
为解决基层人才匮乏、留不住人才的问题,《意见》从建立人才特区、设立专家基层工作站、实施基层人才对口培养计划、建立民族地区基层人才特别招录机制等多个方面,提出了职称、待遇、招录等多项倾斜政策,引导人才合理流动。《意见》还提出通过创新人才评价政策、建立高级专家延时工作制度、开辟技能人才上升通道和建立引进人才服务绿色通道等方式,进一步改革人才评价机制,提升人才服务水平。
值得一提的是,《意见》还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实施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青年人才自主培养工程。从2014年到2020年,围绕我市特色优势学科和重点产业、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培养150名左右市级中青年学科技术带头人;在湖泊保护治理、生态环保、装备制造、资本运作、生物医药、文化旅游、城市规划建设等领域,培养100名左右的专业人才。实施“玉溪职工职业技能”提升工程:围绕工业、现代服务业、文化产业、玉溪特色农业等重点产业发展需要,进一步加大各企事业单位职工职业技能提升培训工作力度,大中型企业职工职业技能培训的经费应不少于当年工资总额的2.5%。
《玉溪市人才引进办法》指出,我市人才引进工作坚持党管人才、服务发展、突出重点、按需引进、以用为本的指导原则。《办法》明确了引进人才的条件与范围、程序和方式、待遇和奖励、服务和保障等内容,旨在建立以政府主导、企事业单位引进为主、市场引才的机制,把招商引资与招才引智有机结合起来,通过招商引资引进重点产业人才和技术。
在各个领域取得重大成就、有突出贡献、在本行业具有较大影响的7类创新创业人才均在《办法》规定引进范围之内。通过市人才办提出人才引进目录、用人单位申报、主管部门党委(党组)审核、市人才评审委员会认定、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等程序引进。在待遇和奖励方面,结合刚性和柔性两种引进方式给予相应的待遇。我市还将建立人才发展专项资金,建立联席会议制度、跟踪服务制度、督查督办制度,为引进人才提供良好的服务和保障。(记者 李晓兰)
滇公网安备 53040202000080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