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530400201421348 | 文     号 |   |
| 来   源 | 玉溪市人民政府网 | 公开日期 | 2014-06-06 |
玉溪市对八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通报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委实施办法,玉溪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强化执纪监督问责,坚持不懈纠正“四风”,现将今年以来查处的八起典型问题进行集中通报。
这八起典型问题包括公款收送礼品、公车私用、违规借用下属单位车辆、违反工作纪律等问题。
一、元江县人民医院院长许红林用公款送礼问题。2014年1月,元江县人民医院院长许红林以单位名义订购了价值2600元的青枣和木瓜送给相关人员。订购款安排其他人员先行垫付。元江县纪委给予许红林诫勉谈话、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和通报批评的问责处理,并由许红林个人支付水果款2600元。
二、元江县工业商贸和科技信息局张新军违反规定公车私用问题。2014年4月30日,元江县工业商贸和科技信息局中小企业股股长张新军使用号牌为云F51714的公务车到玉溪一中门口接女儿放学后一起回元江,被市公务用车专项检查暗访组发现。元江县纪委给予张新军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和通报批评的问责;对元江县工业商贸和科技信息局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进行诫勉谈话。
三、红塔区人民法院主任科员徐彦鸿公车私用问题。2014年3月17日,徐彦鸿驾驶红塔区人民法院号牌为云FHF013的公务车送其小孩到聂耳小学上学。红塔区纪委给予徐彦鸿党内警告处分。
四、华宁县文联主席吴才龙公车私用问题。2014年5月13日上午,吴才龙驾驶号牌为云FWL787的公务车送其孩子到华宁三中上学,被县纪委公车私用问题专项督查组发现。华宁县纪委给予吴才龙党内警告处分。
五、澄江县右所镇政府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问题。在市公务用车专项检查明察暗访中,发现右所镇政府违规借用水管站下属龙泉供水站、小西村委会、旧城村委会的云FD4816东风本田CRV越野车、云FJS718普桑、云F66Y78普桑作为公务用车;违反公务用车审批购置规定拨款110000元给旧城村委会购买金杯车一辆,落户村委会号牌为云FH5519,由镇土地综合执法队使用。澄江县委决定:责令右所镇党委政府作出书面检查并在全县通报批评,对负有主要责任的镇长赵昌给予诫勉谈话;责令右所镇党委政府将违规车辆限期整改。
六、玉溪市水利局职工沈勇违反工作纪律问题。2014年2月11日,沈勇在市政务服务中心水利局窗口上班期间违反规定浏览购物网页,被网民拍照并发布到网站,造成不良影响。玉溪市水利局对沈勇作出诫勉谈话、取消2014年评优评先资格、责令作出书面检查的问责处理。
七、红塔区环境监察大队科员梁爱民违反工作纪律问题。2014年2月18日,红塔区政务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工作人员梁爱民在上班期间浏览销售服装的网页。梁爱民多次上班迟到,经批评教育后,本人未在思想上引起重视,仍发生违反规定的行为。红塔区人民政府给予梁爱民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责令作出书面检查的问责。
八、峨山县公安局甸中派出所教导员鲁加林、副主任科员施富强违反工作纪律问题。2014年2月18日下午,鲁加林、施富强二人驾驶号牌为云F0439警的警车到辖区炼铁厂检查工作后接受邀请,到甸中镇昔古牙村委会小法竜村结婚请客地吃饭,并将警车停放在村子旁的停车场,违反了警车不得参加婚丧嫁娶的规定。峨山县公安局党委决定给予鲁加林诫勉谈话,责令本人作出书面检查,在全局范围内通报批评;给予施富强诫勉谈话,并在全局范围内通报批评。
各级党委(党组)和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结合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认真分析查找本地本单位“四风”问题的表现形式和特点,紧盯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车私用、收送礼品礼金、工作纪律等突出问题,旗帜鲜明、敢抓敢管,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履行监督责任,强化执纪监督,在各个时间节点、节假日组织常态化检查,不折不扣地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坚决纠正“四风”。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无论涉及什么人,无论存在什么样的客观原因,都要坚决查处,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并对典型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形成有力震慑,进一步巩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以作风建设的新成效取信于民。
中共玉溪市纪委 玉溪市监察局
2014年5月30日
滇公网安备 53040202000080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