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530400201421428 | 文     号 |   |
| 来   源 | 玉溪市人民政府网 | 公开日期 | 2014-04-23 |
我市开展医疗器械专项整治行动
“请出示经营许可证和产品合法资质。”日前,接到市民举报后,9名市食药监局稽查支队工作人员来到位于红塔区龙马路中段的一幢居民楼内,对一家涉嫌医疗器械违法宣传的经营商进行检查,并对现场发现的十余台违法医疗器械实施登记保存,待进一步调查处理。
据市食药监局相关工作人员介绍,按照国家和省有关部门的要求,市食药监局于4月初安排部署了我市医疗器械“五整治”专项行动工作,在接下来的5个月时间内,采取暗访调查、集中排查、突击检查相结合的方式,以重点产品、重点企业、重点案件线索,选择部分影响面大的产品,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整治虚假注册申报、违规生产、非法经营、夸大宣传、使用无证产品等五种行为的医疗器械“五整治”行动。
据介绍,专项整治行动期间,我市将结合本地实际,除了对第二、三类医疗器械首次注册申请不真实行为、医疗器械生产企业使用不符合标准的原材料生产、未按要求灭菌和未按标准进行出厂检验、违规使用无证义齿材料生产定制式义齿等违法行为进行重点查处外,还将对以体验方式未经许可擅自销售第二、三类医疗器械,无证经营装饰性彩色平光隐形眼镜、助听器,未按要求贮存和运输体外诊断试剂,擅自变更经营场所、仓库地址、降低经营条件,未按规定填写无菌医疗器械购销记录等非法经营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同时,我们还增加了对腰腿痛、近视眼等贴敷类、物理治疗类医疗器械进行违法宣传,未经审批或篡改审批内容擅自发布违法广告,夸大产品功效和适用范围等夸大宣传行为和使用无证产品等行为进行严打整治。”市食药监局副局长李志红说。
市食药监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本次专项行动中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一律依法从快、从严、从重处理,并按法律法规规定的上限予以处罚;情节严重的,一律吊销生产经营者和产品的许可证件;涉嫌犯罪的,一律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存在安全隐患的产品,一律停止销售、使用,责令企业召回并监督销毁。
据悉,截至目前,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163人次,检查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单位71个,立案查处案件2起,结案1起。(记者 李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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