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530400201420434 | 文     号 |   |
| 来   源 | 玉溪市人民政府网 | 公开日期 | 2014-04-04 |
华宁推行辞职承诺制促村组干部作风转变
去年以来,华宁县积极探索村组干部良性激励和退出机制,推行村(社区)干部辞职承诺制,促进村组干部作风转变。
村组干部是联系党和政府与群众的纽带,是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的核心力量。华宁县在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探索建立不称职村组干部退出机制,推进村(社区)干部辞职承诺制度。2013年村级组织换届时,坚持“先承诺,后参选”原则,参加竞选村(社区)党总支书记、副书记,村(居)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村(居)民监督委员会主任的候选人,与乡镇党委、政府签订《村(社区)干部主动辞职承诺书》,承诺内容围绕发展经济、维护稳定、社会事务、三资管理、为民服务等12个大项44个小项,承诺书在其竞选职位所在村(社区)进行公示,并由本人在选举大会上宣读,接受党员群众监督。
辞职承诺制的推进,改变了以往村组干部能上不能下、能进不能出的局面,变教育式管理为自律式管理,有效解决了村组干部出口不畅的问题,村组干部的责任意识、自律意识明显增强,工作作风得到较大转变,工作效能得到较大提高。(记者 李晓兰)
滇公网安备 53040202000080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