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530400201421511 | 文     号 |   |
| 来   源 | 玉溪市人民政府网 | 公开日期 | 2014-03-26 |
市安监局开展安全专项检查
市安监局开展安全专项检查
检查全市涉及煤气柜和煤气发生炉的所有冶金等工贸行业企业
3月20日至8月31日,市安监局决定对全市涉及煤气柜和煤气发生炉的所有冶金等工贸行业企业进行一次安全专项检查。
此次专项检查,主要是针对工贸行业企业的合法性,煤气柜和煤气发生炉的一般安全管理、检修、停气、送气等重点项目,进一步督促工贸行业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县区、乡镇党委、政府履行安全监管责任,全面排查治理煤气柜和煤气发生炉存在的事故隐患和薄弱环节,建立健全防范煤气事故的机制,完善企业安全生产条件,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加强企业事故预防和应急救援能力,有效遏制企业因不按煤气柜和煤气发生炉安全操作规程作业而引发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确保全市工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据悉,检查分县区安监局全面检查和市安监局抽查两种方式进行。县区安监局要聘请专家对辖区内工贸企业煤气柜、煤气发生炉及其输送管道逐一进行现场检查,并建立专项检查台账,详细记录检查时间、检查内容及检查情况,要求检查人员签字确认。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各县区要逐一下达限期整改指令书,督促企业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和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落实整改资金和整改责任人,全面进行整改;对不能按期完成整改的企业,提请当地政府挂牌督办,挂牌督办仍未消除事故隐患的,提请当地政府依法予以关闭。市安监局将聘请专家,采取对每个县区随机抽查1-2户企业的方式开展检查,凡抽查到的企业,若发现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市安监局将责成当地安监局对辖区内所有涉及煤气柜和煤气发生炉的工贸企业重新组织检查,对安全隐患比较突出的企业将提请市人民政府挂牌督办,并向全市通报。(特约通讯员 郑福林)
滇公网安备 53040202000080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