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530400201421430 | 文     号 |   |
| 来   源 | 玉溪市人民政府网 | 公开日期 | 2014-01-06 |
市政府召开抚仙湖流域水污染综合防治项目推进会
市政府召开抚仙湖流域水污染综合防治项目推进会
确保项目克期完成
1月4日,市政府召开抚仙湖流域水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项目推进会,贯彻落实省政府抚仙湖保护治理工作会议精神,分析存在问题,细化分解任务,要求强化措施办法,确保抚仙湖流域水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项目克期完成。
市委副书记、市长饶南湖,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三湖”督导组组长张玲,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陈勇,副市长孙云鹏等出席会议。
抚仙湖流域水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今年进行中期评估后调整为27项,规划总投资45.86亿元,目前已完成投资10.84亿元。通过抚仙湖流域水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的实施,到2015年末实现抚仙湖总体水质保持Ⅰ类,径流区内工业污染达标排放率100%,城镇污水处理率达80%,城镇生活垃圾处置率达85%以上,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率达50%以上,农业面源污染物负荷削减率达35%,主要入湖河道水质达Ⅳ类,流域森林覆盖率达30%,流域内水土流失防治率达55%,结构性污染物生产量明显下降,入湖污染负荷得到有效削减,环境保护与管理体系进一步完善,流域生态环境明显改善。
在听取市抚管局、抚投公司、市环保局等部门和沿湖三县人民政府抚仙湖流域水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项目进展情况汇报和表态发言后,饶南湖指出,抚仙湖的保护治理,是事关玉溪全局发展的重要工作,抚仙湖流域水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项目的实施是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生态文明建设迈出的重要一步。
饶南湖要求,要明确任务,统一行动,加大督导、检查、考核、问责力度,成立督导工作组对各县区和市直部门进行督导,确保各项工作稳步推进;要积极筹措资金,摸清家底,核实各项工程所需的经费,按照程序规范资金使用,把现有财政资金管理与“十二五”规划相统一,节约并合理使用资金,确保资金用在实处;要实施项目管理制和项目责任制,层层分解任务,各部门和沿湖三县政府要加强沟通联系,研究项目推进中遇到的问题,统筹协调,互相配合,形成合力,强力推进项目建设;项目规划要做到外观设计跟周边环境相协调,项目建设和旅游景区建设相结合,景观效益和环保效益相结合;要提前做好十二家省级部门退出抚仙湖核心区的准备工作,理清、掌握各部门资产和人员情况等基础材料,为顺利推进工作打好基础,确保抚仙湖流域水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项目克期完成。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陈勇要求,要明确责任主体,抚投公司全力做好项目融资和建设,沿湖三县人民政府要做好征地、拆迁、维稳等工作,相关部门要积极做好非工程性措施治理,各司其职,共同推进规划项目建设;要进一步优化项目审批程序,加大督查力度,将抚仙湖治理纳入全市综合考核,党政同责、高位推动,全力做好抚仙湖流域水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项目。(记者 李智林)
滇公网安备 53040202000080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