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530400201320411 | 文     号 |   |
| 来   源 | 玉溪市人民政府网 | 公开日期 | 2013-12-23 |
确定“三条原则” 今后两年省市县将投十亿保护抚仙湖
确定“三条原则” 抓好“五项工作”
今后两年省市县将投十亿保护抚仙湖
记者从省政府抚仙湖保护治理工作会上获悉,在全力打好抚仙湖保护治理攻坚战中,省政府提出了抚仙湖保护治理工作需要遵循的“三条基本原则”和“五项重点工作”,并明确今后两年将由省、市、县按4:4:2的比例筹措10亿元资金用于抚仙湖保护治理。
按照省政府要求,“十二五”后两年及今后一段时期,要以“四退三还”、生态修复为基础,以控源截污为前提,以河道治理为重点,以中水利用为关键,以产业调整为根本,坚持工程措施与非工程措施并举,综合治理、标本兼治,全力打好抚仙湖保护治理攻坚战。确保到2015年末,抚仙湖水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项目全面完成,规划目标全面实现,入湖污染负荷得到有效消减,湖泊总体水质稳定保持I类,流域生态环境明显改善。到2020年,湖泊水质稳定保持I类,水资源系统基本维持良好循环的状态,流域生态环境基本得到恢复。
为此,省政府提出要坚持“三条基本原则”:一是坚持湖泊优先、生态优先、保护优先,把保持抚仙湖I类水质、维护湖泊生态系统完整性放在首位,着力在治污、净水、增绿上下功夫,在抚仙湖流域开展对环境有影响的活动时,实行湖泊保护一票否决;二是统筹保护与开发的关系,循法自然、科学治理、有序开发,努力探索“排放少、代价小、效益好、可持续”的发展模式;三是坚持“严”字当头,实行源头严控、过程严管、违法严惩,综合应用工程措施、科技措施、管理措施,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全民动员,不断提高抚仙湖水体健康安全系数,促进抚仙湖流域经济、社会、环境可持续发展。
同时,要抓好“五项重点工作”。一要划定并严守生态红线,对抚仙湖流域严格进行分区管理,有效控制开发利用对抚仙湖流域生态环境及水质的影响。二要严格控源及彻底截污治污,实行最严格的污染物排放控制措施,不让一滴污水进入湖泊。通过建立城乡污水治理为主的污染控制体系,加快闭合截污管网建设,彻底进行雨污分流处理。大幅削减农业农村面源污染,逐步全面取缔径流区内规模养殖,加快完成径流区内所有村落的环境综合整治。实施主要入湖河流综合整治工程,做到治理一条河、截断一片污染源、建设一片美丽村庄。三要严守健康的湖泊生态系统,实施最严格的保护措施,抓好水源涵养林保护和恢复,实施“四退三还”工程,抓好湖滨带建设,加强生物安全,保护和恢复湖泊生态系统。四要严防水环境风险,采取最严格的预防措施,建设先进的环境监测预警体系,定期对流域内污染源进行排查,确保抚仙湖流域生态安全。五要确保抚仙湖“十二五”规划项目全面落实。
滇公网安备 53040202000080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