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召开第68次常务会议
研究重大行政决策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等内容
12月11日,代市长张德华主持召开市政府第68次常务会议,研究重大行政决策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加快构建玉溪市现代公共服务体系、抚仙湖资源环境管理体制改革等内容。
会议传达学习了省委书记、省长陈豪调研玉溪讲话精神。会议指出,要认真学习好省委书记、省长陈豪对玉溪提出的“主动融入滇中发展、推动产业高端化发展、高标准推进城镇化”三方面要求,深入解读,加大宣传。市政府要着重抓好市委提出的六项重点工作,细化提升规划展示水平、加强招商工作、研究吸引高端人才、整治提升城乡人居环境及路域环境、加快推进城市管理体制改革等五方面工作,认真抓实省委书记、省长陈豪两次调研玉溪指出的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
会议研究并原则同意了《玉溪市重大行政决策责任追究暂行办法》(送审稿)和《玉溪市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暂行办法》(送审稿),要求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报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研究。会议指出,制定两个《办法》,是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举措,对强化行政决策责任追究,促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具有重要意义。各级领导干部,各县区、各部门要提高认识,自觉遵守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谋划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
会议研究并原则同意《关于加快构建玉溪市现代公共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送审稿),要求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报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研究。会议指出,加快构建玉溪市现代公共服务体系,是深化我市文化体制改革,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举措,是在我市建成覆盖城乡、便捷高效、保基本、促公平的现代公共文化体系的措施保证。会议要求,要进一步细化目标、强化措施,把构建我市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作为一项民心工程抓紧抓好。要突出重点,着力提高城市文化品位,搭建平台打造“音乐之都”,引进高水平、高层次文化产品满足群众文化需求;着力加强农村贫困地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促进城乡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
会议研究并原则同意《抚仙湖资源环境管理体制改革总体实施方案(送审稿)》。会议指出,实施抚仙湖资源环境管理体制改革是全面落实《云南省抚仙湖保护条例》,建立完善抚仙湖资源环境管理体制机制,推进抚仙湖径流区集中统一管理的重要举措。会议要求,要加强领导,在全面实行抚仙湖径流区统一托管的基础上,加快启动抚仙湖资源环境管理体制改革。要抓住抚仙湖资源环境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列为全国试点的机遇,全面整合市县执法职能和执法队伍。加快完善配套改革的措施办法,确保抚仙湖资源环境管理体制改革取得成效。
会议研究并原则同意《开办玉溪广播电视台第二套广播节目交通旅游频率方案(送审稿)》。会议指出,结合我市全面实施全域旅游发展战略,更好地为全市人民和广大听众提供交通、旅游资讯服务,加强玉溪对外宣传,提升玉溪形象,助推全市文化旅游产业发展,开办交通旅游频率十分必要。会议要求,要加快前期工作,确保交通旅游频率尽早开播。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记者 李晓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