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530400201343722 | 文     号 |   |
| 来   源 | 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开日期 | 2013-12-31 |
营养改善计划市级补助资金到位
3月1日以来,市及各县区均成立了组织领导机构,统筹、协调、指导计划实施工作,各级政府克服当前财政资金困难的问题,积极调整支出结构,全部将所需经费列入财政预算,2月底首次补助各县区900万元,确保了全市营养改善计划按时、高起点启动实施。职能部门在实施过程中以食品安全为重点,加强监管和专项检查,确保专款专用和资金安全,确保补助资金都用于学生营养改善。全市营养改善计划顺利启动、稳步推进,得到了学生、家长和社会的广泛赞誉。
为切实推进营养改善计划长期实施,各职能部门加快补助资金的筹集、审批、核拨,4月20日,市财政局、市教育局联合下发《关于下达2012年春季学期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市级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2012年全市春季学期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市级补助资金3286.88万元全部核拨到位。
《通知》要求,各县区必须按照市级财政和县级财政5∶5的承担比例,确保承担资金落实到位。相关职能部门要切实加强资金管理,严格执行国家财经法规和相关管理办法。将财政补助资金纳入国库管理,实行分账核算、集中支付,严禁截留、挤占和挪用。确保补助资金用于为学生提供等值优质食品,不得将资金直接发放给学生个人和家长,严禁用于补贴教职工伙食、食堂从业人员工资和其他学校公用经费支出。建立实名制学生信息管理系统,防止套取和冒领国家补助资金。学校要结合实际,制定食堂经费使用和管理办法,细化支出范围与标准,加强实物消耗核算,单独建立食堂账目,实行成本核算,厉行节约,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定期全面公开经费账目,确保资金使用安全、规范和有效。
文章来源:http://yx.xxgk.yn.gov.cn/yx_model/newsview.aspx?id=1786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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