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530400201343720 | 文     号 |   |
| 来   源 | 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开日期 | 2013-12-31 |
玉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1年省政府重点督查的两个20项重要工作四季度工作进展情况通报
一、二十项重要工作第二大项:继续实施兴边富民工程,推进扶贫开发攻坚
【四】培训农村劳动力6000人,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6000人(省厅下达市人社局任务)。
1-11月,劳动就业部门共培训农村劳动力6630人;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25261人。
二、二十项重要工作第三大项:完善基本公共服务,推进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
【一】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扶持10350人自主创业,其中:通过小额担保政策扶持4000人、扶持劳动密集型小企业30户,通过“贷免扶补”政策扶持6350人(就业经办机构扶持500人)。实现城镇新增就业1.5万人,帮助4400名困难人员实现就业,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6以内。确保零就业家庭至少1人实现就业(省厅下达市人社局任务)。
1-11月全市共完成创业促就业小额担保贷款33392万元,扶持6066人自主创业,完成“贷免扶补”小额担保贷款43316万元,扶持6512人自主创业(其中就业部门完成3059万元,扶持502人自主创业),确保新增城镇就业23383人,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8633人,“4050”特殊困难人员再就业5882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1%以内,保持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
【二】全市享有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人数合计达到113.6万人。推进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全面实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住院平均报销比例提高到60%,最高支付限额达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倍以上,工伤保险待遇水平平均提高10%(省厅下达市人社局任务)。
1-12月全市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24.76万人;1-11月全市参加城镇基本医疗保险49.28万人;1-11月全市城镇失业保险参保人数126617人。1-12月全市参加工伤保险19.69万人(机关6.7万人,企业12.99万人);全市参加生育保险15.28万人(机关6.7万人,企业8.58万人)。
全市除澄江县、易门县以外的七个县区均被列为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县,截至12月20日,新农保参保人976413人,参保率95%,发放基础养老金人数 192229人。
2009年11月1日启动实施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2.5万元/年,特殊病3万元/年,城镇居民大病补充医疗保险支付限额6万元/年。
提高企业工伤保险待遇,平均提高10%以上:1、调整伤残津贴133人,人月均增加168元。2、调整护理费160人,人月均增加78元。3、调整工亡亲属抚恤金279人,人月均增加60元。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待遇28360人,人月均增加148元。所有待遇调整于2011年春节前全部兑现到人。
【四】资助符合条件的城镇困难居民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根据《玉溪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规定,丧失劳动能力的重度残疾人员,低保家庭和低收入家庭60周岁以上老年人,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不需缴费,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负担。1-11月,全市城镇居民参保人员中,共有享受低保人员20038人,重度残疾人879人,低收入老年人29222人,以上人员共计50139人。
三、二十项重要工作第十一大项:坚持优先发展教育
【三】建立和完善高技能人才培训体系,新增高技能人才2600人,其中技师、高级技师100人,高级工2500人(省厅下达市人社局任务)。
1-12月,新增高技能人才3015人 ,其中技师、高级技师115人,完成任务数100人的115%;高级工2900人,完成任务数2500人的116%。
文章来源:http://yx.xxgk.yn.gov.cn/yx_model/newsview.aspx?id=16604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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