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530400201343692 | 文     号 |   |
| 来   源 | 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开日期 | 2013-12-31 |
高劲松:让各族群众成示范区建设最大受益者
4月10日,华宁盘溪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现场推进会召开。市委副书记、市长高劲松强调,全力以赴支持华宁盘溪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用加快盘溪经济社会发展来凝聚人心,用加快发展来振奋精神,用加快发展来促进民族团结,为全市、全省民族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创造经验,提供借鉴,让各民族群众成为示范区建设的最大受益者。
市委副书记张玲,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吕昌会,副市长明正彬,市政府秘书长孙会强等出席会议,吕昌会主持会议。上午,与会人员实地查看了华盘二级公路盘溪联络线工程、盘溪镇集镇供水工程、认一村民族团结示范村、大波浪综合开发项目(民族团结广场)等建设情况,并听取了华宁县、盘溪镇工作汇报。
2009年,省委、省政府结合新形势下的民族工作,选择平远和盘溪作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进行建设,探索一条新时期促进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民族团结进步的新思路、新举措。2009年10月盘溪开展创建工作以来,通过三年建设,盘溪镇发生了很大变化,通过上级扶持、招商引资、社会参与等形式,现已完成建设项目36个、投资3.8亿元,开工在建项目14个、投资1.28亿元,极大地促进了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全镇呈现出经济发展、民族团结、宗教和谐的良好局面。
高劲松充分肯定了盘溪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成效。他说,示范就是要先行先试,在建设中总结成绩和经验,为推动全市、全省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借鉴。省委、省政府作出决策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示范区建设工作,把示范区建设放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位置,市级各部门、华宁县和盘溪镇齐心协力,开展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为示范区建设创造了良好的发展条件,帮助解决了一些实际问题,示范区建设取得了初步成效。希望市、县、镇按照省委、省政府的要求,扎扎实实推进示范区建设,通过创建活动,努力完成示范区建设规划的目标任务,为全市、全省民族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创造经验,提供借鉴,促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发展。
“民族团结无小事,前进中的问题只有通过发展来解决,只有加快发展才能获得良好的社会政治环境。”高劲松强调,促进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仍然是我们当前工作的主旋律,要正视目前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全力以赴支持华宁盘溪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用加快盘溪经济社会发展来凝聚人心,用加快发展来振奋精神,用加快发展来促进民族团结。要继续把产业发展放在示范区建设的重要位置,把华宁纳入低丘缓坡综合开发首批试点,支持好华宁、盘溪的园区建设;项目是盘溪示范区建设持续发展的基础和条件,要继续把基础设施建设和项目建设抓紧抓实抓好;要加大工作协调和推进力度,市、县领导牵头,市委统战部、市民宗局做好组织协调,建立协调工作机制,加大对示范区建设的支持力度;要积极发动群众参与示范区建设,凝聚各级党委、政府和群众的力量,结合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学习陶应全活动,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做好群众工作的新路子、新办法,真正把好事办好。市级各部门要继续关心支持示范区建设,在项目资金上向盘溪倾斜,在工作上优先安排。统战、民宗、宣传部门要总结好经验好做法,充分利用好成果,努力营造全市民族团结进步的良好氛围。
高劲松强调,检验示范区建设有没有成效,关键看盘溪经济社会是否获得发展,人民群众是否得到实惠,人民群众是否真心实意拥护共产党。在创建活动中,华宁县和盘溪镇要加强群众的马克思主义民族观教育,真正让各族群众成为示范区建设最大的受益者。
张玲要求,各级各部门要深入分析盘溪镇情,以新思维、新视野、新机遇、新举措谋划盘溪的发展。要以开放的眼光寻找新市场,以市场为导向培育新产业,拓宽农民增收渠道。要围绕高原特色农业发展,发挥天然温室优势,打造品牌,培育绿色有机农产品。要重视和加强农产品的招商引资。要以推进民族团结示范区建设为契机,加快项目建设,为盘溪镇的发展夯实基础、增加后劲。一方面抓项目、做产业,为盘溪经济发展奠定基础;一方面要充分发挥群众参与创建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把示范区建设变为盘溪当地群众的自觉行动,发挥各族群众的智慧和力量,共同推进示范区的建设。
会上,吕昌会、明正彬对华宁盘溪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提出了具体要求。
市直有关单位负责人和华宁县、盘溪镇领导出席会议。(记者 刘跃 曾永洪)
文章来源:http://yx.xxgk.yn.gov.cn/yx_model/newsview.aspx?id=1752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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