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530400201350625 | 文     号 |   |
| 来   源 | 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开日期 | 2013-11-13 |
玉溪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全市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情况通报
各县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按照《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玉政办发〔2013〕81号)的安排部署,从4月底以来,全市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和企业认真组织开展了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开展情况
各县区、市直有关部门高度重视这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迅速召开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及时制定下发了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组织辖区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各有关部门和企业认真按照通知要求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并由领导带队,深入企业、深入生产一线,检查、指导企业开展安全生产自查自纠和网上填报工作,确保了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深入有序推进。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进展缓慢。部分县区、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推进缓慢,完成基本信息网上申报、安全大检查自查情况网上填报的企业比率较低,上热下冷、政府热企业冷的情况依然普遍存在。据统计,截至6月9日,全市1309户企业完成基本信息网上申报,410户企业完成自查情况填报,各县区抽查及检查企业209户,其中:红塔区完成安全生产自查情况填报100户、抽查及检查25户;通海县完成安全生产自查情况填报68户、抽查及检查23户;江川县完成安全生产自查情况填报45户、抽查及检查43户;澄江县完成安全生产自查情况填报24户、抽查及检查9户;华宁县完成安全生产自查情况填报19户、抽查及检查1户;易门县完成安全生产自查情况填报42户、抽查及检查36户;峨山县完成安全生产自查情况填报34户、抽查及检查25户;新平县完成安全生产自查情况填报68户、抽查及检查43户;元江县完成安全生产自查情况填报10户、抽查及检查4户。
(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尚未有效开展。个别县区和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仍停留在会议和方案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重视、走过场,企业自查自纠隐患少,政府及有关部门抽查检查不到位,检查排查的隐患点非常少,与全市安全生产实际严重不符,与上级政府和领导彻底排查治理事故隐患的要求差距较大。
(三)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一些企业安全大检查工作不开展、安全管理不到位、安全防护措施不落实等问题突出,尤其是一些规模较小的企业安全投入不到位、安全管理标准低、隐患排查治理不彻底、安全文化氛围不浓、管理人员安全知识匮乏、职工安全意识差、违规违章操作等情况没有得到有效扭转。
三、下一步的工作意见
各县区、市直各有关部门和企业要深入贯彻落实6月7日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提高认识,迅速行动,针对前一阶段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进度缓慢、隐患排查治理不彻底、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等情况,严格落实“三个百分百”,落实“三大责任”,达到“三个目的”的措施,确保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安全生产工作要求落到实处,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一)落实“三个百分百”。一是100%的企业全覆盖检查。安全生产大检查要做到全覆盖,重点行业领域主管部门必须安排所管企业全面开展安全大检查,所有企业都要全面开展安全自检自查;二是100%的隐患挂牌整改。所有隐患都要按要求申报备案,按分级负责的原则进行挂牌督办,企业自身能整改的隐患要在企业内挂牌督办,对不能立即整改的重大隐患,实行政府分级挂牌督办,确保整改责任落实到位;三是100%建立安全检查档案。各县区、各部门和所有企业认真填写《安全生产大检查自查表》,建立经过自查人员、分管领导、一把手层层签字认可的安全检查档案资料,为今后事故调查、问题查处留下客观真实的依据,做到有据可查。同时大力推行《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自查表》网络填报,为实施动态管理奠定基础。
(二)落实“三大责任”。一是落实企业的主体责任。对查出的一般隐患,企业要立即整改,对重大隐患,企业要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二是落实行业监管部门的监管责任。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各自行业领域的安全大检查安排部署工作,并加大对企业自检自查的督查指导力度;三是落实地方政府的领导责任。各级政府要扎实开展“十看十查”的自检自查,认真落实“一岗双责”,铁腕打击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行为。
(三)达到“三个目的”。一是摸清底数。通过大检查全面摸清各重点行业领域企业数量和安全状况,存在问题和重大隐患情况,企业、行业监管部门和地方政府都能做到心里有数;二是明确责任。对检查出的问题和隐患,明确企业、部门、政府责任,把具体的责任分解到企业、行业监管部门和地方政府,通过层层签字认可,将整改责任落实到位;三是推动整改。通过摸清底数,明确责任,确保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得到及时整改治理,事故得到有效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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