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530400201350528 | 文     号 |   |
| 来   源 | 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开日期 | 2013-07-17 |
关于省政府重点督查的20项重要工作进展情况报告
玉溪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关于省政府重点督查的20项重要工作
进展情况报告
市政府督查室:
按照《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实施2013年重点督查20个重大建设项目和20项重要工作的通知》(玉政发〔2013〕38号)相关要求,安监部门负责20项重要工作中的第20项:“强化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建设,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安全技术装备达标、安全监管能力建设达标和非煤矿山专项整顿。对生产、储存、经营与住宿合用场所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严防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发生。煤矿淘汰落后产能和推进煤矿机械化。”
现将2013年上半年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1至6月工作情况
2013年,省政府下达玉溪市安全生产事故控制指标 74人(其中,道路交通事故控制指标仅为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1—6月,全市共发生各类伤亡事故104起、死亡65人(含非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受伤48人、直接经济损失1316.02万元。同比事故起数减少13起、下降11.11%,死亡人数减少18人、下降21.69%,受伤人数减少41人、下降16.07%,经济损失增加519.79万元、上升65.28%。其中,工矿商贸行业发生伤亡事故7起、死亡13人、受伤3人、直接经济损失1116.76万元;煤矿行业发生伤亡事故1起、死亡1人、直接经济损失93万元;道路交通发生伤亡事故59起、死亡51人、受伤45人,直接经济损失24.36万元(含非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情况);农业机械未发生伤亡事故;消防发生火灾事故37起,未发生人员伤亡,直接经济损失81.9万元。
主要抓了以下工作:
(一)强化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深入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坚持以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为抓手,制定安全生产监管行政执法年度计划,实行安全生产监察执法目标责任制,采取专项执法和联合执法的方式,切实加大执法力度,对事故多发、问题突出的重点行业、领域,重点环节、岗位、点段和时段进行监督检查。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打非治违”工作推进视频会议精神,按照市政府《关于深入推进“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通知》,突出重点行业领域和11项非法违法行为及16项违规违章行为,由各县区政府统一组织领导,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按照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从重处罚、严肃问责“四个一律”要求,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行为。1—6月,全市共组织检查组705个,组织检查人员9016人次,检查企业3377家,打击非法违法、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16383起,其中责令改正、限期整改、停止违法行为5224起,责令“三停”30家。
(二)注重事前安全防范,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按照《玉溪市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办法》、《玉溪市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整治专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健全完善“专家查隐患、政府搞督查、部门抓监管、企业抓落实”的隐患排查整改机制,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2013年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汲取事故教训,组织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对煤矿、非煤地下矿山、运输企业、危险化学品生产和储存企业、烟花爆竹生产和批发企业、冶金、水泥等企业进行100%检查。1—6月,全市共排查治理隐患单位5667家次,查出一般安全隐患9370项、整改8966项。
(三)推进安全标准化建设,不断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的通知要求》,加快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市安委会下发《关于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实施意见》,分行业制定达标计划、下达达标任务,采取以政策宣传、企业示范、许可约束等为手段,在全市强力推进以岗位达标、专业达标、企业达标为主要内容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全市7座井工煤矿达到三级以上安全标准化,197座非煤矿山企业达标取证,40户工贸企业完成安全标准化创建,231户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达到三级以上安全标准化,9户烟花爆竹二级经营批发企业通过安全标准化验收,创建建筑安全质量标准化工地14个。
(四)加大监管力度,夯实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开展安全生产“十看十查”活动,全面推行看板管理,加强班组建设,下发《关于做好入滇在玉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通知》,实行备案制度,加强监督检查,强化入滇在玉施工企业安全管理。严格落实高危行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制度,引导企业加大安全投入保障,加快技术改造,积极推广先进工艺设备。加强安全技术装备建设,提高企业安全保障能力。全市7个井工煤矿建成监测监控、压风自救、供水施救、通信联络、人员定位“五大系统”,鲁奎山铁矿等12座非煤地下矿山完成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4座三等以上尾矿库全部安装在线监测系统,所有非煤露天矿山实现中深孔爆破、机械破碎和机械二次铲装,安全距离不足的7户加油站加装了阻隔防爆装置;对全市所有旅游包车、三类以上班线客车和运输危险化学品的道路专用车辆安装使用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并接入全省联网联控系统。在红塔区、通海、元江3个县区实施隐患监控系统建设,已建成易门县安全生产监控系统。
二、存在问题
(一)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的问题仍然突出,一些企业安全生产制度不健全,安全防范措施不落实,安全投入标准低,安全管理混乱,隐患大量存在;特别是一些企业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置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于不顾,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诚信缺失,利欲熏心,铤而走险,非法违法、违规违章作业,冒险蛮干等现象十分普遍。
(二)安全监管力量薄弱,与当前安全监管任务不相匹配。存在部门监管不力的问题,少数部门对安全生产重视程度不够,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职能弱化,在开展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安全检查、专项整治、“打非治违”、隐患治理等工作中,责任不落实,监管缺位。
(三)社会舆论、人民群众监督安全生产的机制尚未真正形成,对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曝光力度不够;人民群众安全意识不强,安全知识欠缺,自我保护能力弱,全社会“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社会氛围和全民安全教育有待进一步加强。
三、下半年工作打算
下半年,我局将重点抓好以下九个方面工作:一是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督查县区政府、部门进一步落实省政府2011年229号文件精神,调整充实政府换届后的安委会成员单位,“一把手”担任安委会主任,常务副职分管安全生产工作。二是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督促各县区、各部门落实责任,全面开展好安全生产大检查,做到“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确保大检查工作取得实效。三是注重源头预防,全面排查安全隐患,对重大隐患实施政府分级挂牌督办,扎实治理一批安全隐患,严防各类事故发生。四是持续深入推进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工作,严厉打击各行业领域非法违法行为,规范安全生产法治秩序。五是深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重点抓好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防中毒窒息、“道路客运安全年”等专项治理,确保安全生产。六是狠抓《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的贯彻落实,督促煤矿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和矿长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夯实煤矿安全生产基础。七是扎实推进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巩固创标成果,全力推进,确保完成省政府下达的年度创标任务。八是切实加强应急救援能力建设,做好安全生产应急资源普查,提高安全生产应急保障水平。九是切实做好汛期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落实水库、河道、湖泊、堤坝、矿区、尾矿库等重点部门汛期安全生产措施,确保汛期安全。
玉溪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3年7月12日
滇公网安备 53040202000080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