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530400201148392 | 文     号 |   |
| 来   源 | 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开日期 | 2011-04-14 |
2010年玉溪市住房公积金制度执行情况公报
2010年以来,玉溪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玉溪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始终坚持“管委会决策、中心运作、银行专户、财政监督”的管理原则,较好地完成了2010年的各项工作目标任务。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现将2010年全市住房公积金制度执行情况公报如下:
一、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
2010年全市住房公积金归集保持稳定增长,平均应缴职工人数105863人,平均实缴人数91535人,缴交率为86.47%。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执行5%~15%,大部分单位缴存比例执行10%。2010年共缴存住房公积金103411万元,比上年增长22.18%,截至年末,全市住房公积金累计缴存总额675960万元,累计支取总额391308万元。年末缴存余额284652万元,比上年增长13.23%。
二、住房公积金提取情况
2010年全市共计24580人提取住房公积金70150万元,比上年增长0.35%。其中:职工购建房支取39708万元,偿还个人住房贷款本息支取21499万元,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规定比例支取46万元,离退休支取3970万元,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支取1548万元,户口迁出所在市、县支取2787万元,职工死亡支取222万元,其他原因支取370万元。
三、住房公积金使用情况
(一)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发放与回收情况
近年来,我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力度不断加大,贷款的审批制度不断完善,贷后管理措施到位,个人住房贷款的营运情况保持良好态势。2010年,全市共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3641笔65737万元,比上年减少25.38%。截至年末,存量贷款13496笔,个人贷款余额185668万元,存贷比65.23%,比上年增长2.47个百分点。逾期贷款37万元,逾期率0.02%,比上年降低0.01个百分点,个人逾期贷款催收取得明显成效。
(二)非个人住房贷款余额717万元,其中:峨山县587万元,元江县130万元。
截至2010年末,全市住房公积金存款98267万元。
四、增值收益及增值收益分配情况
玉溪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确保资金安全、完整和专项使用的前提下,实现了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增值。2010年全市取得住房公积金业务收入8420万元,业务支出5029万元,实现增值收益3391万元。根据《住房公积金财务管理办法》,按增值收益的60%分配贷款风险准备金2035万元,按30%分配管理费用1017万元,按10%分配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339万元。
玉溪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属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分配的管理费用和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按市财政收支两条线预算管理规定全额上缴财政,单位所需人员经费、公用经费由市财政按事业单位预算管理制度核拨。
玉溪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二〇一一年四月十一日
滇公网安备 53040202000080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