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530400201148072 | 文     号 |   |
| 来   源 | 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开日期 | 2011-04-11 |
峨山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关于部分扣留车辆处罚认领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部分扣留车辆已超过凭证有效期,自本公告后三个月内请车主、交通违法行为人到峨山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接受处理,逾期不来处理的,将进行车辆强制报废或上缴财政部门。(车辆清单请登录玉溪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网站警务公告栏目查询。网址:http://www.yxjjzd.gov.cn)
特此公告
峨山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二○一一年四月十一日
滇公网安备 53040202000080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