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530400201148032 | 文     号 |   |
| 来   源 | 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开日期 | 2011-03-31 |
玉溪市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前期工作进展情况通报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农业厅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会议精神,切实做好2011年玉溪市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项目申报工作,确保补助政策落到实处,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进一步调动农牧民保护草原的积极性,根据云财农〔2011〕5号《云南省财政厅局 云南省农业厅转发财政部农业部关于做好建立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前期工作的通知》要求,玉溪市确定新平县和澄江县为试点,并抽调两个工作组,深入两县开展工作。目前,两个试点县均已基本完成草原承包到户、草原区域划分、农牧户数量核实等前期基础工作,已拟定实施方案上报待批。
两县共申报草原承包面积408.66万亩。其中,禁牧面积219.45万亩、农牧户35229户(新平县206.28万亩、农牧户34822户,澄江县13.17万亩、农牧户407户),草畜平衡面积189.17万亩、农牧户33735户(新平县180.67万亩、30532户,澄江县8.5万亩、3203户)。
根据《云南省农业厅关于印发云南省草原载畜量核定标准及办法(试行)的通知》(云农牧〔2011〕5号)要求,结合县域天然草场生态及生产力状况,根据天然草原可食产草量、牧草利用率和再生率等指标,两县核定草原载畜量为12.14万羊单位。其中,新平县11.29万羊单位、澄江县0.85万羊单位,实际载畜量为17.21万羊单位。其中,新平县15.91万羊单位、澄江县1.3万羊单位,新平超载率为40.92%羊单位,澄江超载率为52.94%羊单位;新平县共种植人工牧草2.82万亩;需发放牲畜良种补贴46.6万元,引进种牛44头,其中新平24头、澄江20头;引进种羊290只,其中,新平240只、澄江50只;需发放牧民生活补贴5350户。其中,新平4810户、澄江540户。
二O一一年三月二十五日
滇公网安备 53040202000080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