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530400201047106 | 文     号 |   |
| 来   源 | 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开日期 | 2010-09-28 |
玉溪市09年地方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报告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市人民政府的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2009年度市级地方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云南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的规定,市审计局对市本级2009年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工作紧紧围绕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加强对重大政策执行情况、重大投资项目和重点民生资金的跟踪审计,积极推进绩效审计,在严肃查处重大违法违规问题的同时,注重分析、揭示和反映体制制度方面的问题,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和深化改革,充分发挥审计的“免疫系统”功能。今年主要审计了2009年度市财政局具体组织实施的市级预算执行情况;采取联网审计方式审计市地税局组织实施的市级税收计划执行情况;对市直7个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及绩效进行三结合审计;配合预算执行审计开展了政府投资项目前置及决算审计、烟叶生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审计、政府交办事项审计;对全市外资利用及政府外债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
2009年7月至2010年6月,共完成审计及审计调查项目112项,报审建设项目投资总额394546万元,审计审定金额375962万元。查出有问题金额81715万元,其中:违规金额4895万元,管理不规范金额76820万元。审计依法进行处理,应上交财政3008万元,核减工程投资29928万元,以上两项增收节支32936万元;应归还原渠道资金76万元,应调账处理2033万元。
一、 市级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一)审计财政局具体组织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地税局地方税收征管情况
2009年市人大批准市级年初一般预算收入284950万元(含高新区,下同),调整预算284950万元,实际完成284376万元,占调整预算数的100%,比上年增加12721万元,增长5%;年初一般预算支出241380万元,调整预算245000万元,实际完成252777万元,占调整预算数的103%,比上年增支29964万元,增长13%。
从审计情况看,2009年玉溪市财政经济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及地方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切实做好“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保生态、保中央和省市委重大决策部署”的各项工作,积极培植财源,抓好收入征管,优化支出结构,保证了我市经济社会稳步发展。预算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预算的编制质量、执行效果和管理水平明显提高,税收征管进一步加强,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良好,但预算管理和税收征管中尚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
1、市级应征未征2009年11月以前各项税款13107 万元。该税款于2010年6月以前征收入库。
2、市级少征2009年车船使用税51万元。
3、市级土地出让收入90万元未纳入基金预算管理,在财政局预算外专户核算。
4、市级应拨未拨2008年人才市场建设资金250万元,原因是项目暂未启动。
5、高新区长期应收未收企业土地款1844万元;国有资产出租收入36万元,在其下属投资公司核算管理,未缴国库;应收账款长期挂账412万元,主要是以前年度暂借企业的资金长期未收回;扩大开支范围15万元,主要是以会议补贴的形式现金支付工程工地食堂费用。
(二)部门预算执行与经济责任及绩效结合审计情况
1、部门预算执行与经济责任结合审计情况
2010年1至7月,受市委组织部的委托,市审计局将市经委、统计局、安监局、信访局、档案局、卫生监督局、农职院七个单位2009年度预算执行情况与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结合进行审计,共查出有问题金额8117万元,其中:领导干部应负主管责任6163万元,应负直接责任667万元。存在的主要问题:
(1)1个单位上年经费结余280万元未编入本年预算、年初预算向商业银行贷款1000万元,实际未执行,但未进行预算调整。
(2)4个单位专项资金未及时安排使用,结余资金560万元,专项资金使用效益未能充分发挥。
(3)4个单位私存私放资金473万元,主要是将房租收入、年鉴入编费、捐赠款、食堂管理费等转入工会账户、相关学会账户核算,或由个人保管使用。主要用于接待费、发放职工、节日慰问费、各种补助、会议费、广告代理费等。
(4)1个单位虚列支出隐瞒资金247万元。主要是将提取的专项助困经费和国家补助学生助困资金列支出后转入往来款核算。
(5)4个单位挪用专项资金169万元,主要是用于支付会议费、出国培训费、工作人员补贴、购买车辆及工作用烟等。
(6)1个单位应缴未缴预算收入142万元。主要是将相关专项基金、改制企业移交资金、企业改制资金利息余额、安全事故罚款等列往来款挂账。
(7)2个单位未经政府采购列支相关费用110万元,主要支付办公楼亮光工程款、批量购入物品、各种书籍印刷费等。
(8)2个单位扩大开支范围92万元,主要是违规发放各种费用、补贴、奖金及购买纪念品等。
(9)3个单位涉嫌个人经济问题,涉及金额29万元。主要是出纳长期保管大额现金、财务人员挪用专项基金等。
(10)1个单位多提职工福利费10万元转入工会账户。
(11)1个单位6项重大经济决策未经集体研究。
2、 部门预算执行与绩效结合审计情况
结合审计工作实际和效能政府建设的要求,在对上述七个单位进行预算执行审计的同时,还对其进行了绩效审计。从审计情况看,多数单位能认真执行财政预算,增收节支工作富有成效,部分单位财政预算拨款执行率达到100%、部分费用支出也较上年有所下降。如七个单位的接待费支出合计289.5万元,比上年减少23.9万元;加班工资和通讯费合计支出145.1万元,其中六个单位均比上年减少;四个单位会议费支出比上年减少等。但预算管理还需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专项资金使用效益未得到充分发挥。主要体现:
(1)预算调整率过高。七个单位的预算调整金额合计2528万元,调整额最高1684万元,最低9万元。预算调整率最高达158.7%,最低3.5%,平均预算调整率为38.1%。主要是项目经费调整较大。
(2)部分单位项目资金使用率偏低。有三个单位项目资金使用率均未超过55%,其中最低的仅1.7%。
(3)财政拨入专项资金结余较大。七个单位的专项资金结余合计2804万元,结余额最高达1875万元,结余率达83.7%,平均结余率32.1%。
主要原因是:部分资金财政年底才拨付;建设项目未开工、未结算;单位资金管理不到位等。
(4)5个单位交通费支出超预算83万元,最高的单位超预算44万元。主要是超编使用车辆、新增公务用车、部分使用年限较长的车辆油耗高、修理费用大等。
二、 政府投资项目审计
2009年7月至2010年6月,市审计局积极开展建设项目前置审计、跟踪审计和竣工决算审计,并积极探索建设项目绩效审计。共完成政府投资审计项目70项,报审投资总额374191万元,审计审定金额356798万元,核减工程投资28737万元,有效地发挥审计机关在政府投资和管理中的监督作用。
(一)全面推行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前置审计。共完成建设项目前置审计47项,基本覆盖了市级重点建设项目。审计核减工程投资23098万元,主要是编制工程拦标价的单位编制差错等;核增工程投资11344万元,主要是预算漏项和设计不完善等。
前置审计的实施,是审计模式的创新,解决了招投标过程中招标文件和招标预算只有编制、缺乏监督的情况;实现了审计关口前移和对建设项目管理进行全过程监督的目标;体现了工程招标的公平、公证、合理;完善了审计事前控制、事后监督的功能要求;发挥了审计机关截堵管理漏洞,从源头预防腐败的“免疫系统”功能。如:对城市垃圾综合处理厂建设项目三至六标段的前置审计,针对施工图纸不断补充修改,设计图纸不完整;库区土方挖填工程量不准确,不能满足施工和竣工结算的造价确定;招标资料中的各标段之间缺乏明显的界限标识、标记,导致结算时重复计价;招标内容不明确等等问题。提出了加强工程管理的3条建议,得到了项目管理单位的重视,并及时进行整改。
(二)重点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不断深化。主要对中心城区防洪水系综合整治玉湖扩建二期工程、星云湖抚仙湖出流改道后续水系完善配套工程、“绿色玉溪”植树行动一期工程等18个重点建设项目进行了审计。查出有问题金额13290万元,其中:核减工程投资5442万元。
1、工程结算多计工程价款5442万元,主要是施工单位报送结算多计工程量、高套定额、多计费用等。
2、超计划超标准投资5883万元,主要是由于概算编制不准确和前期工作论证不充分等因素造成。
3、资金不落实250万元。
4、其他1716万元,主要是主管部门拨付工程款滞后和个别工程资金结余等。
此外,市审计局还对南盘江防洪抢险工程等5个建设项目进行了绩效审计,重点对项目建设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进行了考核评价。5个项目在规定的工期内完成了批准的工程建设内容,达到了建设要求。审计核减工程投资197万元,违规改变资金用途的31万元得到了纠正,提出审计建议12条,全部被采纳,对提高项目的管理水平、提高建设资金的使用效益发挥了积极作用。
三、 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
2009年7月至2010年6月,市审计局受组织部门委托,共对市交通运输集团、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江川县县长及公安、法院、财政、审计“四长”、澄江县公、检、法“三长”十位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进行审计(未含今年经济责任审计与预算执行审计结合的7个项目),并延伸审计和调查十九个下属单位。审计共查出有问题金额6094万元,其中:领导干部应负主管责任4405万元,应负直接责任1689万元。
(一)4个单位私存私放资金1735万元。主要是两个县的公安局和法院将办案补助、罚没收入、房租收入、赞助费、执行款及科所队的各种资金等在工会账、警察协会账户核算,或以现金、开设个人存折保管。
(二)5个单位隐瞒收入1990万元。如有的将应列收入核算的资金列往来款核算;有的未将收入编报决算;有的将收入跨期反映;有的少计收入等。
(三)2个单位应缴未缴财政专户资金194万元。主要是从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中提取的管理费以及诉讼费和资产处置收入未上缴财政。
(四)3个单位扩大开支范围100万元。主要是在经费支出中发放职工及家属节日慰问费,或以办案奖励等名义发放职工各种费用。
(五)3个单位挪用专项资金49万元,主要用于支付接待费、购烟、案件暂垫款或职工公务借款等。
(六)2个单位自行处置或购置国有资产251万元,其中:一个单位的下属公司未经批准将国有资产183万元转入自然人经营的公司。
(七)1个单位诉讼费缴库和结算不及时108万元。
(八)1个单位接待费等资金支出手续不全。其中:违规取得不合法的发票65万元、执行款及实支费收支管理混乱等。
(九)1个县应征未征税款442万元、财政应缴未缴预算收入274万元、违规收取教育基金186万元。
从部门预算执行和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看,多数单位和领导能够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执行民主决策程序,较好地执行财经法规,建立相应的财务管理及内控制度,会计资料基本能真实地反映年度财政财务收支状况。但部分单位在财务管理、执行财经纪律等方面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甚至发生个人违法行为。如:私存私放资金问题仍然突出,尤其是公安及法院系统普遍存在。
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一是部分单位长期未进行审计,单位领导和财务人员依法理财的意识不强,制度不健全,内控不严格;二是一些主管部门对下属单位财务收支活动的指导和监督不到位;三是由于财政财务管理体制不完善,导致一些系统存在共性问题;四是对部分单位和责任人员的处理处罚力度不够,致使有的问题屡查屡犯,屡禁不止。
四、 重点民生资金和民生工程审计情况
(一)2009年烟叶生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工程投资、财务收支及其绩效审计情况
全市共审计2009年烟叶生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1298件,报审项目投资总额20355万元,审计审定金额19164万元,核减工程投资1191万元。工程涉及水池、沟渠、管网、小坝塘整治、泵站、机耕路、坡改梯等。
审计结果表明,我市2009年烟叶生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管理基本到位,已完工程的县区工程验收合格率100%,受益农户36753户,项目区农业生产设施进一步完善,基本解决了旱季缺水,雨季积涝,烤烟及其他农产品生产运输困难等问题,为平坝、山区的农业生态环境改善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但在项目实施管理中仍然存在不完善的情况。
1、投资控制参差不齐,两级分化。少数县区工程经济性不理想,没有合理控制投资。6个县区实际投资均比批复投资减少,但节约投资相差较大,节约率最高为15%,最低为0.4%,3个县超批复投资。
2、部分县区工程未按合同约定期限完成。2个县部分工程超合同工期,超期最长达189天;2个县工程普遍超合同工期,超期最长为223天。主要原因是施工组织管理不力、工程施工与烤烟生产在时间上存在冲突、工程把关不严、出现返工问题、部分设备安装协调时间长等。
3、部分县区现场签证不及时,不准确。3个县区签证准确率虽在95%以上,但多为后期重新核实后补签证;6个县签证准确率未达85%,由于签证不及时、不准确,影响审计对投资真实性和准确性的判断。
4、部分县区审计调查发现,以前年度部分完工项目闲置或使用率不理想,效益未得到充分发挥。
(二)抗旱救灾资金收入、拨付审计情况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抗大旱、保民生”工作重点要求,市审计局对市级抗旱救灾资金的筹集、拨付和管理进行了审计。截至2010年6月底,市本级共筹集抗旱救灾资金16700万元,其中:中央、省、市政府投入11181万元,有关部门投入291万元,接收各种捐赠款5228万元;已拨付16699万元。市级抗旱救灾资金拨付手续完备,未发现截留、挪用等情况。
(三)青海玉树地震捐赠款物收支管理情况审计
截至2010年6月30日,玉溪市共接收青海玉树地震捐款42万元,其中:红十字会系统接收捐款31万元,民政系统接收捐款11万元。物资方面,目前只有市红十字会接收到少部分衣物。所接收捐款已全部汇缴省级,资金和物资管理、核算规范,按规定程序拨付,审计未发现有截留、挪用等情况。
五、 政府交办事项审计情况
截至2010年7月,市审计局共完成市政府交办的审计项目三项,主要是:红塔山庄建设使用财政资金情况审计、原玉溪市政府机关后勤服务中心2002年至2009年9月财务收支审计、中国聂耳音乐(合唱)周专项经费收支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1个单位未经批准使用土地34966.77㎡、应交未交土地出让金663万元、未向个人分摊工程款682万元、私存私放资金467万元。
(二)2个单位扩大支出范围91万元。一个单位将事业经费、布标制作收入转工会账户用于职工节日慰问、补贴、考察旅游支出等63万元;一个单位用财政资金支付职工住宅区道路及附属工程款28万元。
(三)1个单位未经政府采购支付印刷费及各种费用42万元。
(四)2个单位虚列支出20万元、部分报销原始单据及发票要素不齐全等。
六、 审计调查情况
市审计局根据省厅统一安排,对全市截至2009年末外资利用及政府外债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利用外资及政府外债项目的实施,弥补了地方建设资金的不足,改善了许多贫穷和落后地区的生产、生活条件和生态环境,提高了受益区群众的教育、卫生和健康水平,取得了预期的效果,为促进玉溪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也存在一些需进一步完善规范的问题,如:外资利用无统一规划,未建立项目库;主权外债未纳入财政预算管理; 还贷准备金和外债风险预警机制不健全;部分项目单位资产权属不清,财务核算不规范等。
对上述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市审计局依法进行了处理,提出审计建议129条,大部分已被采用,对审计决定执行期限已到的39个单位的审计结果进行了审计公告。从审计执行情况看,绝大部分单位对存在问题能及时进行整改,并根据审计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强化财政财务管理工作,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七、 重大违法违规问题揭露和查处情况
在上述各项审计中,市审计局移送重大违法违规问题和经济犯罪案件线索18件,涉及单位10个,责任人12人,金额445万元。
(一)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处理事项6件3人,金额145万元。主要是个人伪造勤工俭学花名册和个人保管捐赠资金涉嫌经济违法问题;无法核实单位接待费支出的真实性、执行款收支管理混乱,且大额现金管理;单位职工违规集资建盖食堂、车库等。
(二)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事项1件1人,金额20万元。主要是某单位个人大额保管现金,涉嫌个人经济问题。
(三)移送县政府2件,金额183万元,主要是某单位未经批准转出资产183万元、没收违法车辆未缴财政。
(四)移送主管部门7件8人,金额9万元。在2个项目建设中,2个施工单位伪造混凝土及砂浆抗压强度检测报告;3个单位相关人员挪用资金或涉嫌侵占国有资金;某单位个人侵占门市出租押金、单位领导违规报销费用等。
(五)移送税务部门2件,金额88万元。某单位在接待费支出中违规使用不合法发票;某单位少缴各项税金。
上述移送案件,相关部门已处理6件,其他案件大部分于2010年上半年移送,相关部门正在查处中。
八、 两点意见
(一)进一步强化预算管理工作,提高预算执行力度。
应不断改进预算编制办法,健全完善定员定额支出标准,严格规范部门预算口径,促进部门预算编制与业务工作计划安排相协调,降低预算调整率,并按预算用途及时安排使用各项资金,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二)加强各种评审、验收补贴等支出管理,规范发放行为。
审计发现,在项目评审、论证;工程招投标、竣工验收;物资设备采购招投标等活动中,存在向参与专家和工作人员发放补贴的情况,但发放补贴的项目和标准没有明确的政策依据,不同单位、不同项目的补贴范围及标准各有不同,存在较大随意性。建议财政、人事、劳动及有关部门制定相关办法,加强和规范管理。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审计工作将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的要求,在推进依法行政,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促进增收节支、惠民利民政策落实等方面充分发挥“免疫系统”功能,为玉溪经济社会和谐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
玉溪市审计局局长 申列京
滇公网安备 53040202000080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