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530400201046783 | 文     号 |   |
| 来   源 | 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开日期 | 2010-07-27 |
市政府委托“人大”和“政协”督导“三湖”水污染防治项目推进情况
7月6日至8日和7月16日,市政府委托市人大、市政协组织相关部门组成两个督导组,分别到澄江、江川、通海、华宁四县,对“三湖”水污染综合防治“十一五”目标责任书项目推进情况进行督导。
今年是实施抚仙湖等湖泊水污染综合防治“十一五”规划的最后一年,目标任务是否完成,直接关系到“十二五”规划编制,关系到抚仙湖、星云湖、杞麓湖水污染综合防治能否进一步加大投入,各级各有关部门,特别是澄江、江川、通海、华宁县高度重视,切实增强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落实工作措施,明确工作责任,采取超常规办法,竭尽全力推进“十一五”规划目标责任书项目的顺利实施。
督导组先后深入到澄江县抚仙湖东岸截污治污、海口热水塘湖滨带修复、帽天山生物化石群保护区周边生 态修复、梁王河环境综合整治、华宁海镜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等在建工程现场实地查看工程建设进展情况,听取了四县关于抚仙湖、星云湖、杞麓湖水污染综合防治“十一五”目标责任书项目完成情况和目标责任书在建项目进展情况的报告 。
现场督导并听取相关情况汇报后,督导组表示,保护抚仙湖意义重大,市委、市政府及沿湖各级党委、政府都高度重视抚仙湖的保护治理,为确保抚仙湖的Ⅰ类水质,保护治理好星云湖、杞麓湖,各级党委、政府千方百计想办法,克服千难万险,整个治理与保护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今后,要进一步强化领导,增强护湖治污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按照工期和时限,倒排工作计划,倒逼工作目标,确定时间进度,加快建设步伐,按时完成任务;要落实工程项目责任追究制,切实加强工程项目管理,确保工程质量, 全面推进在建工程项目,为制定“十二五”规划奠定基础;要加强工程项目组织协调,特别是要做好帽天山生物化石群保护区周边生态修复、海口热水塘湖滨带修复、梁王河环境综合整治、海镜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等工程项目建设的相关协调工作,确保工程项目顺利推进;要加强对建成工程项目的运行管理,大胆探索行之有效的管理机制,认真组织已完工工程项目验收。(记者 崔永红 通讯员 李贵华)
滇公网安备 53040202000080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