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530400201046739 | 文     号 |   |
| 来   源 | 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开日期 | 2010-07-26 |
玉溪市人民政府关于道路交通超限超载整治工作进展情况通报之三
截至2010年6月30日,整治工作情况如下(楷体部分为新进展):
市交通局:加大对广大车主、驾驶员进行车辆超限超载危害的宣传力度;加大夜间逃漏的超限超载车辆打击力度,对车货总重超过55吨的严重违法超限超载车辆一律禁止驶入高等级公路。6月份,全市道路交通超限超载治理工作共投入专职路政人员1300人次,路政执法专用车360辆次,查处超限超载违法行驶车辆10227辆次,其中:澄江县5575辆次、元江县1625辆次、易门县1595辆次、华宁县719辆次、红塔区583辆次、江川县130辆次。收取的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赔补偿费严格按照规定全额上缴市级财政专户。
市公安局:一、加强路面监控,拓展警务管理方式。根据交通事故发生规律、特点,科学合理安排警务,采取定点、巡逻、弹性工作制等方式,加强路面管控。在超限超载较为集中的国道、省道及重点路段设置多个超限超载检查点,重点整治货运车辆超限超载等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强化对矿山、煤矿、水泥厂等超限超载突出企业的宣传,从源头上控制好装载吨位。二、积极配合,从严治理超限超载。6月,全市共出动警力1272人次,配合查处超限超载车辆554辆。三、规范执法,确保安全。各县区交警大队上路设点时带齐单警装备,在治超检测点前后100—200米的相应位置设置反光标志牌和反光锥形筒,预先提示驾驶人员,防止安全事故。
联系单位:玉溪市人民政府督查室
联系电话:0877—2038600
电子邮箱:yxdcs512@163.com
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O一O年七月二十二日
滇公网安备 53040202000080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