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530400201046776 | 文     号 |   |
| 来   源 | 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开日期 | 2010-07-15 |
上半年全市征收排污费1300万元
今年1至6月,全市共征收排污费1308.78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216.16万元,增长19.78%。
自2008年5月,市环境监察支队率先在全省开展排污费稽查工作以来,从敏感地段、重点企业入手,分期、分片对排污申报登记开展情况、
排污量核定与排污费核算情况、排污费解缴入库以及排污费票据管理情况、排污费政务公开情况等进行了认真、细致、准确的清查核实,有效保证了排污费征收计划的完成。
市、县环境监察部门在圆满完成2009年度排污费征收计划的基础上,早计划、早行动、早落实,去年12月制定下达了2010年排污收费征收计划,提前拉开了2010年度排污申报登记工作的序幕。每年征收的排污费按照非税收入有关管理规定,实行“环保开单、银行代收、财政统管”,严格按照“收支两条线”的管理要求,将所征收的排污费按解缴比例,全部通过人民银行玉溪市支行分别缴入中央、省、市、县区四级财政。(记者 胡贵青 通讯员 秦世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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