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530400201047080 | 文     号 |   |
| 来   源 | 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开日期 | 2010-06-01 |
玉溪车管所召开全市机动车驾驶培训考试工作会
玉溪车管所召开全市机动车驾驶培训考试工作会
为切实提高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考试工作质量,充分发挥驾驶员培训考试工作在道路交通安全中的第一道防线作用,结合《关于开展全省车辆管理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的精神。5月20日下午,玉溪市机动车驾驶培训考试工作会在亚太便民点举行。
车管所所长范宗华、考试中心主任李正林、玉溪市运政管理处驾培科科长潘玉敏和全市各机动车驾驶培训学校的领导及相关人员共40余参加了会议。
会上,范宗华所长组织学习了“111号令”及《机动车驾驶证业务工作规范》中涉及驾驶人考试业务的内容,同时传达了总队文件《关于科目二场地驾驶技能考试系统和驾驶证管理系统联网并自动上传考试成绩的通知》、支队文件《玉溪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关于印发〈科目二场地驾驶技能考试系统与驾驶证管理系统联网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及公安部《关于检查湖南、广西车辆和驾驶人管理工作管理工作情况的通报》。并通报了近期车管所对各驾校培训考试工作检查中普遍存在的安全教育管理落实不力,应试教学突出等问题,特别通报了5月7日新兴驾校在科目二桩考过程中学员项替考试,教练员未予制止的严重违反考试纪律的事件,并作出了给予新兴驾校科目二所有项目停考7天的处理。
针对上述情况,范所长提出以下几点要求:(一)加强学习,不断创新、规范管理模式。(二)不断完善各项监管措施,特别是对教练员队伍的廉政建设的教育和管理,进一步净化玉溪的培训考试工作。(三)认真落实“两会一训”,即:开学典礼会、结业典礼会及考试前常规训练。不流予形式,不走过场,切实提高学驾人员的自身素质。(四)建立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不断规范教学工作。
考试中心李正林主任通报了1至4月各驾校科目一、二、三考试合格率及排名情况,要求各培训站校在教学过程要做到文明教学、规范教学、廉政教学。并对培训考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与会人员进行探讨和交流。
市运政处驾培科潘科长按照行业主管部门规定如何规范机动车驾驶培训工作,提出了相应要求。
通过此次会议,车管所、驾校和运政方面,就玉溪目前如何做好教练员队伍管理,加强培训站校的廉政建设达成共识,有力推进了玉溪市的培训驾驶工作的规范化建设。
滇公网安备 53040202000080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