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530400201046741 | 文     号 |   |
| 来   源 | 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开日期 | 2010-02-23 |
玉溪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成功
2010年2月4日,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正式命名玉溪市为国家园林城市。
我市的创园工作从2003年开始,各成员单位按照工作目标和标准,把创园工作作为实施生态立市战略、推进生态市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遵循“全民参与、全民动员”和“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网络”的原则,全力抓紧抓实抓好各项工作。
经过几年的努力,玉溪市城市管理水平不断提高,城市园林绿化建设取得长足发展,目前,全市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好于三级的达标天数达到100%,城区绿地率和绿化覆盖率分别达到了35.5%和40.2%,公共绿地面积达204.4万平方米,人均拥有公共绿地14.6平方米,街道绿化普及率达到97%,生产绿地占建成区面积的4.2%,城市道路照明装置率98%以上,城市道路亮灯率99%以上,各项指标均已达到或超过国家园林城市标准要求。
2009年10月在通过省级考评后,市政府及时召开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工作会,安排部署迎检工作, 2009年11月7日至9日,住建部专家组通过听取工作汇报、查阅资料、实地考查后,认为玉溪市创建工作特色突出、成效明显,2010年2月4日,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正式命名玉溪市为国家园林城市。
玉溪市建设局
二?一?年二月二十二日
滇公网安备 53040202000080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