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级政府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推进监管方式创新,提升政府管理水平和能力,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国办发〔2015〕58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云政办发〔2016〕105号)和《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玉政办发〔2016〕186号)的要求,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级政府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通过市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机构编制网和各相关部门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并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规范随机抽查事项。本次公布的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共包含32个市级政府部门的305项随机抽查事项,涵盖了具有监管检查职权的市级政府部门。每项事项均列明事项名称、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范围、抽查标准、抽查比例、抽查频率、抽查方式和抽查内容,做到清晰、准确、规范和完整。
二、建立健全“双随机”抽查制度。市政府各部门将根据各行业、各部门具有执法资格的执法检查人员情况,整合执法队伍力量,统筹建立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按照全面覆盖、不重不漏的原则,对抽查对象进行全面梳理,建立监管对象名录库。按照公平、公开、公正、规范的要求,采取机选或摇号等方式,从监管对象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从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
三、合理确定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率。市政府部门根据监管对象特点合理确定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率。对社会关注度高、投诉举报多、涉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特殊行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况的检查对象,加大抽查力度,提高抽查的比例和频率。对守法经营、信用良好的检查对象,适当降低抽查的比例和频率。
四、加强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监督。欢迎社会各界对市级政府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对“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的运行和落实进行监督。市政府审改办联系电话:0877-2016451;监督电话:0877-12310;电子信箱:yxssgb@126.com;通信地址:玉溪市红塔区抚仙路86号创业大厦A1208,邮编:653100。
特此公告。
玉溪市市级政府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http://qingdan.ynbb.gov.cn/sj/sj_s2.html?organizationSn=530400000000
玉溪市人民政府
2016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