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121893 | 文     号 |   |
来   源 | 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开日期 | 2012-10-30 |
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审验添新规
大中型客货车历来是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重点,今年以来,公安部推出了一系列新举措,进一步加强对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审验教育工作,该类驾驶证年度审验又添新规,由原来的两年一审变更为一年一审。
按照《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公安部第111号令)第四十九条规定:“持有准驾车型为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的机动车驾驶人,应当每两年进行一次身体检查,在记分周期结束后十五日内,提交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即我们平时所说的办理驾驶证审证业务。在上述规定的基础上,持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的驾驶员朋友们还需注意,根据《关于印发〈加强机动车驾驶人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规定,从今年五月份起,将每年对大中型客货车进行一次审验,内容包括:处理交通违法,清理交通违法记分,对记有1-11分记分记录的集中开展审验换证前3小时的安全学习教育。玉溪车管所结合我市实际,在审验中发现有记分记录的驾驶人,属红塔区辖区的,由车辆管理所负责督促监管并委托玉溪市道路交通安全协会,于每周二、三、四下午2:00—5:00在“新世纪驾驶培训站”(红塔区汇溪路5号)集中培训学习,其余各县有记分记录的驾驶人,则由县交警大队负责组织集中培训学习,待培训学习结束后,车管所才能办理审验业务。
交警部门特别提醒:持有准驾车型为大型客车(A1)、牵引车(A2)、大型货车(B1)、中型客车(B2)的驾驶人,除了每两年提交一次身体条件证明外,还需每年到车管所办理一次驾驶证审验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