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111785 | 文     号 |   |
来   源 | 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开日期 | 2011-07-28 |
我市家电以旧换新政策解读
从2011年3月26日至2011年12月31日止,在全市八县一区范围内实施家电以旧换新工作
随着人民物质生活水平的提高,电视、冰箱、洗衣机等家用电器成为家庭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东西。但是,家用电器也有使用寿命,不少家庭的家用电器已进行了多次淘汰更新或面临新一轮的淘汰更新,淘汰下来的废旧家电如同鸡肋,留在家里既占地方又碍眼,把它丢了吧,想起买它时花的几千块钱,消费者又觉得可惜。不过现在,这个难题有了最佳的解决途径。
根据云南省商务厅、财政厅、环境保护厅、工信委、工商局、质监局、物价局印发的《云南省家电以旧换新实施细则》通知精神,从今年3月26日至12月31日止,我省启动实施家电以旧换新工作。作为玉溪的消费者,如何利用好这一政策,对自己的家用电器实行一轮大更新,享受国家的惠民政策。近日,记者针对消费者在家电以旧换新中一些较为关心的政策,采访了玉溪市商务局商务服务管理科的普金标,请他对家电以旧换新政策进行全面解读。
■ 什么人能以旧换新?
并不是所有人都能享受以旧换新政策,只有在云南省登记注册的法人或具有本省户口的个人(以下简称购买人)才能参与。需要注意的是,以旧换新时交售旧家电与购买新家电的购买人必须一致。另外,已享受“家电下乡”补贴政策的新家电不得重复享受以旧换新补贴。
■ 今年内以旧换新才有补贴
根据《云南省家电以旧换新实施细则》,我市从2011年3月26日至2011年12月31日止,在全市八县一区范围内实施家电以旧换新工作。
■ 换新有限制
政策实施期内,个人购买新家电的,总量不超过5台;单位购买新家电的,总量不超过50台。购买新家电不受交售旧家电品种对应限制。
■ 交售的废旧家电应符合哪些基本条件?
①电视机:外壳、显像管部件、线路板等主要部件齐全;
②空调:机壳、压缩机、冷凝器、蒸发器等主要部件齐全;
③电冰箱(含冰柜):机壳、压缩机、冷凝器、蒸发器等主要部件齐全;
④洗衣机:机壳、内胆或滚筒、电动机等主要部件齐全;
⑤电脑:显示器、机壳、电源、主板、CPU、内存条等主要部件齐全。
■ 是不是所有家电都能享受以旧换新政策?
2011年家电以旧换新补贴范围有明确规定,只限于以下五大类:电视机、电冰箱(含冰柜)、洗衣机、空调、电脑。补贴产品范围随国家调整而调整。
■ 补贴标准是什么?
补贴按新家电实际销售价格的10%给予补贴,分品种补贴上限为:电视机400元/台,电冰箱(含冰柜)300元/台,洗衣机250元/台,空调350元/台,电脑400元/台。
■ 如何交售旧家电?
购买人选择回收企业,通过网络、电话及其他方式提出交售旧家电申请,回收企业及时上门收购旧家电;或购买人先购买新家电,中标企业在向购买人配送新家电的同时回收旧家电,同时向购买人开具国家统一制定的家电以旧换新凭证(仅限于“双中标企业”,即家电企业既是中标销售企业也是中标回收企业)。回收企业要及时准确地将家电以旧换新凭证的所有信息,包括回收旧家电的类别、品牌、产品制造商、型号、机身序列号、购买人姓名和有效证件号码(个人为身份证件号码、单位为组织机构代码)、旧家电回收价格、以旧换新凭证序列号等录入家电以旧换新管理信息系统,在没有机身序列号的旧家电上粘贴系统生成的机身序列号。
■ 凭证信息核实要注意哪些问题?
根据细则规定,实行家电以旧换新时,卖旧家电和买新家电的购买人必须一致。所以,以旧换新凭证上注明的旧家电的产品品牌、规格、型号、购买人姓名及身份证等信息,市民必须仔细填写,这些信息必须核实准确。产品信息不准确换新时可能导致利益受损,而身份证信息不准确则可能导致换不了新家电。
■ 如何换购新家电?
购买人选择中标销售企业,凭有效身份证件、家电以旧换新凭证到销售企业购买新家电。对符合条件的,家电销售企业在销售家电时直接向购买人垫付补贴资金,并将相关信息录入家电以旧换新管理信息系统。销售企业凭新家电销售发票、以旧换新凭证和《家电以旧换新(家电)补贴资金申报表》等材料,经当地县(区)商务主管部门审核后,到同级财政部门申领补贴资金。
■ 购买人申报补贴时应当提供哪些资料?
购买人申报补贴时应当提供:(1)以旧换新凭证;(2)购买新家电的发票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核后返还);(3)《家电以旧换新(家电)补贴资金申报表》;(4)购买人有效身份证件或相关法人单位的相关证明复印件。
■ 参加家电以旧换新的家电品种是否必须一致?
家电以旧换新交旧品种与购新品种不要求一致。如消费者交售一台旧彩电,可以凭家电以旧换新凭证购买补贴范围的5种家电中的任何一种,同时也不受品牌的限制。如原来交售的是一台海尔洗衣机,但现在想买一台松下洗衣机,也可以换购。
■ 通过家电以旧换新购买家电后又想退货怎么办?
购买家电以旧换新产品且已兑领财政补贴后退货的,购买人退货前应先将补贴退回销售企业,再办理退货。销售企业因退货形成的补贴结余应上缴同级财政国库。
■ 在哪种情况下不予支付补贴资金?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支付补贴资金:
1、新家电已享受“家电下乡”补贴政策的;
2、交售旧家电与购买新家电的单位或个人不一致的;
3、申请补贴资金材料不全,且经告知后仍不能补充齐全的;
4、新购买家电产品数量超出交售旧家电数量的;
5、采取欺骗、瞒报等不正当手段套取补贴资金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符合享受补贴资金的。 (本报记者 潘绍斌/文 王晓澴/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