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111771 | 文     号 |   |
来   源 | 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开日期 | 2011-01-03 |
国家对违法出境的古生物化石有权进行追索
1月1日起施行的《古生物化石保护条例》规定,国家对违法出境的古生物化石有权进行追索,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代表国家具体负责追索工作。
根据规定,申请古生物化石出境的,应当向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或者省区市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提出出境申请。运送、邮寄、携带古生物化石出境的,应当如实向海关申报,并向海关提交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或者省区市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的出境批准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