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101769 | 文 号 | |
来 源 | 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开日期 | 2010-12-15 |
玉溪市三种人群将获价格临时补贴
12月14日,记者从市民政局获悉,我市民政部门将对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城市低保对象和重点优抚对象发放价格临时补贴,保障城乡低收入人群基本生活不因物价上涨而受到太大影响。
据了解,今年7月以来,受国内外多种因素影响,以农产品为主的生活必需品价格上涨较快,价格总水平逐月攀升,加大了城乡居民特别是低收入群体的生活成本。为保障城乡低收入人群基本生活不因物价上涨而受到太大影响,根据省政府的会议精神,我市民政部门将对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城市低保对象和重点优抚对象发放价格临时补贴,发放标准为每人每月20元,发放时间为3个月,从2010年12月至2011年2月,力求在2011年1月底以前将补贴发放到规定的补助对象手中。
另外,根据国务院、财政部的通知要求,农村五保供养对象除了上述补助以外,还将获得中央财政的价格临时补贴,补助标准为每人每月15元,补助时间为5个月,2010年11月至2011年3月。(记者 白雯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