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53040020261672181 | 文     号 |   |
| 来   源 | 玉溪网 | 公开日期 | 2026-07-23 |
玉溪市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这样干
□ 玉溪市融媒体中心记者 唐雯霖
自2025年4月开始,我市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的通知》,全面启动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
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的目的和意义是什么?普查对象和范围是什么?普查工作如何开展?带着这一系列问题,记者专访了玉溪市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专班办公室主任、玉溪市统计局局长高志富。
强化组织领导
高志富介绍,开展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的目的和意义在于全面摸清我市“三农”家底,客观反映农业发展新情况、乡村建设新面貌、农民生活新变化、农村改革新成效,为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撑。
玉溪市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涉及面广、工作时限长,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也是一项艰巨的社会动员工作。普查对象涉及全市约78万农户和1.3万农业经营单位,普查规模超过“五经普”。全市选聘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8132人,是“五经普”的2.4倍。
为确保工作顺利推进,市政府成立了由市政府分管领导挂帅,统计、发改、财政、农业农村和林草等相关部门组建的工作专班并设立专班办公室,9个县(市、区)、75个乡镇(街道)和675个涉农村(社区)建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构建起政府统一领导、统计调查部门牵头、各部门协同配合、各级上下联动的工作格局。
全面摸清家底
据悉,玉溪市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的普查对象是在玉溪市行政区域内的农村住户,包括农村生产经营户和其他住户;城镇农业生产经营户;农业生产经营单位;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
普查行业范围包括农作物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和农林牧渔服务业。
普查主要内容包括农业生产条件、粮食和大食物生产情况、农业新质生产力情况、乡村发展基本情况、农村居民生活情况等。
普查标准时间为2026年12月31日24时,时期资料为2026年年度资料。
普查工作第一阶段为准备阶段,主要工作是组建农业普查工作专班及办公室,落实普查机构和经费保障,组织开展普查综合试点、遥感测量实地调查、农业普查宣传月活动,选聘与培训普查人员,开展普查区划分建筑物标绘和清查摸底工作。第二阶段为现场登记阶段,主要工作是数据采集与报送、查疑补漏、数据审核、数据核查验收和普查登记督导等工作。第三阶段为数据处理及发布阶段,主要工作是组织开展事后质量抽查、普查数据评估,公开发布普查主要数据。第四阶段为资料开发应用阶段,主要工作是编辑出版《普查资料综合提要汇编》,编印和归档普查资料,组织开展总结表彰工作,开展普查成果部门共享和课题研究工作。
全力推进普查
据介绍,为高质量推动玉溪市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必须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经费保障、明确责任分工,组织动员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
各级普查工作专班要切实负责组织农业普查工作,协调解决普查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全市农业普查需承担的经费,按现行经费渠道由市、县(市、区)两级政府共同负担,列入相应年度财政预算,做到按时拨付,确保及时到位,保障普查工作顺利开展。
各县(市、区)、乡镇(街道)人民政府要认真组织实施好本地区的普查工作,加大统筹协调力度,及时解决普查中的困难和问题,广泛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积极参与,认真配合做好普查工作。工作专班成员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能,做到各负其责、通力协作、信息共享。
坚持依法普查
据介绍,为确保玉溪市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顺利开展,要切实做到坚持依法普查,确保普查数据质量,选聘高素质普查人员,加强宣传引导工作。
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全国农业普查条例》等法律法规做好普查各项工作。普查人员要如实搜集、报送普查资料,不得伪造、篡改普查资料。普查对象要按时、如实填报普查表,不得提供不真实、不完整的普查资料或者迟报、拒报普查资料。普查工作中获得的能够识别或者推断单个普查对象身份的资料,不得对外提供、泄露,不得用于统计以外的目的。普查工作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和个人信息,必须严格履行保密义务。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外发布普查数据。对普查工作中的违纪违法等行为,依纪依法予以处理并加大通报曝光力度。
要始终坚守数据质量第一原则,严格执行普查方案,加强普查指导培训,规范普查工作流程,强化数据质量检查核查。建立覆盖农业普查全过程、各环节的质量控制体系,强化普查数据质量追溯和问责,坚决杜绝各种人为干预普查数据的行为,切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
要认真做好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选聘与培训工作,选聘政治素质高、责任心强、熟悉当地情况、具备一定文化水平和沟通协调能力的人员担任本地普查指导员与普查员。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支付选聘人员劳动报酬,确保普查队伍稳定。
要广泛宣传普查的重要意义和要求,深入解读统计法律法规和新修订的《全国农业普查条例》,引导广大普查对象依法配合普查、如实填报普查数据,不断提升社会公众的知晓度和配合度,为普查工作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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