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53040020221368144 | 文     号 |   |
| 来   源 | 玉溪网 | 公开日期 | 2022-08-04 |
我市加大力度抓好“三湖”保护治理
日前,记者从市“湖泊革命”指挥部获悉,我市“三湖”生态保护核心区内禁止种植花卉和观赏性草坪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截至目前,抚仙湖列入整改的6个地块已全部完成本地植物种植调整,栽种红柳、云南樱花、滇朴1510余株;星云湖列入整改的大河咀、新河咀、双桥营、三家村四个片区已完成间隔扦插本地红柳1万余株。
据介绍,自省河长办印发关于禁止在九大高原湖泊生态保护核心区内种植花卉和观赏性草坪的通知后,我市高度重视,及时研究部署,狠抓整改落实,及时研究印发《玉溪市禁止在“三湖”生态保护核心区内种植花卉和观赏性草坪工作方案》,从总体要求、目标任务、方法步骤、组织保障、工作要求等方面对各项工作任务进行细化分解。
江川区、澄江市、通海县和市直有关部门紧紧围绕“三湖”生态保护核心区内禁止“大水、大肥、大药、高管护成本”的种植管养行为这一核心目标,快速启动摸底排查工作,按区域地块分门别类开展排查并建立整改工作台账。在排查核实的基础上,本着“尊重历史、因地制宜、节约高效”原则,按照保留1449.077亩(其中:星云湖237.9亩、抚仙湖676.32亩、杞麓湖534.857亩)、暂时保留后适时整改281.6亩(其中:星云湖0亩、抚仙湖266.37亩、杞麓湖15.23亩)、整改400.44亩(其中:星云湖5.94亩、抚仙湖394.5亩、杞麓湖0亩)三个类别,分别制定县(市、区)级整改工作方案。
“自2022年4月17日开始,‘三湖’生态保护核心区内,已全面禁止新增种植花卉和观赏性草坪(本地草种且无需施用药肥的除外)及‘大水、大肥、大药、高管护成本’的种植管养行为。同时,对于保留类地块的后期管护也逐步减少人工干预,让地块内植物自然野化、自然淘汰、自然演化。”市“湖泊革命”指挥部监管执法组工作人员介绍,下一步,市“湖泊革命”指挥部将发挥监管督导作用,强化跟踪督促,要求管护单位及企业严格落实“减水、禁肥、禁药、降管护成本”的养护措施,切实加强“三湖”保护治理。(玉溪日报记者 沈建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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