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53040020191059646 | 文     号 |   |
| 来   源 | 玉溪网 | 公开日期 | 2019-07-02 |
我市切实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
为确保汛期安全,我市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切实加强汛期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自然灾害引发的生产安全事故。
结合全市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安排部署,市应急管理局下发了《玉溪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切实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县(区)和市局各科室高度重视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进一步压实安全责任,强化履职担当。要求结合今年上半年干旱少雨,进入汛期后气候复杂多变的特点,深入查找汛期安全生产中的薄弱环节,制定切实可行工作方案,认真抓好落实;结合监管行业领域特点,认真组织开展汛期安全专项检查,对查出的隐患和问题,督促企业及时整改,一时不能整改到位的,要督促企业明确专人负责,落实监控措施。要求各生产经营单位立即组织开展全覆盖的汛期安全自检自查,深入查找和消除事故隐患,切实做到不安全不生产。
根据通知要求,我市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和科室结合正在开展的安全工程三年行动计划、查大风险防大事故百日行动,立即对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及工贸等重点行业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督促相关责任单位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汛期各项工作落实到位。(玉溪日报记者 刘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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