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530400200918638 | 文     号 |   |
| 来   源 | 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开日期 | 2009-06-30 |
《补正申请告知书》(政府信依申请公开处理文书之十四)
补正申请告知书
( )第 号-补告
(申请人姓名或者名称) :
本机关于 年 月 日收到了您(单位)获得 的申请,见《收件证明》 ( )第 号-收。
经查,本机关无法按照您(单位)对申请获取信息的内容描述确定相应的政府信息。本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 )条第( )款的规定,请您(单位)在 年 月 日前□更改□补充申请。
自本机关作出本告知书之日起至收到您(单位)□更改□补充申请之日止的期间,不计入本机关做出答复的期限。逾期不补正的,本机关将按照您(单位)于 年 月 日提出的申请进行处理。
特此告知。
(机关印章)
年 月 日
滇公网安备 53040202000080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