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53040020261654415 | 文     号 |   |
| 来   源 | 玉溪网 | 公开日期 | 2026-03-18 |
区纪委监委以精准问责激励干部担当作为
2025年全区问责案件同比下降84.6%
近年来,红塔区纪委监委坚持实事求是、宽严相济,在全面运用“四种形态”开展监督执纪的过程中,持续提升问责工作的精准性,通过明晰政策界限、规范程序流程、强化分析研判,着力解决问责意识淡化、内容虚化和力度弱化等问题,推动精准问责与激励担当作为同频共振。
红塔区纪委监委充分发挥干部所在单位党组织的作用,听取专业部门的意见,考虑问题发生的历史背景和现实状况,统筹把握事实证据、纪法标准、本人态度,综合考量性质、情节、后果等因素。建立健全问责意见会商工作机制,由承办部门及其分管领导、会审工作组、案件审理室集体把脉会诊,逐条逐项分析研判,有效避免主观臆断,科学审慎拟定处理意见。同时,适时对问责件开展质量评查,对事实认定、责任区分进行复核,对干部作出实事求是、客观公允的评价,释放出失责必问责、问责必精准的强烈信号。
问责决定作出后,红塔区纪委监委制发纪检监察建议,督促被问责党组织、被问责领导干部及所在党组织深入剖析问题根源,开展警示教育,推动以案促改、以案促治提质增效。
为防止问责简单随意、出现“一刀切”等问题,红塔区纪委监委坚持“三个区分开来”,对工作存在一定问题,但定性构不成违纪的干部,会同相关部门共同研判后,采取干部本人公开检讨、自我剖析、个别谈话等方式督促其认责、履责、知责、落责,最大限度保护和调动干部干事创业的热情。
此外,红塔区纪委监委注重抓早抓小、层层设防,创新建立“红黄蓝”三色问责预警机制,对一般性、苗头性问题,以谈话提醒、批评教育等“第一种形态”及时介入、予以纠偏,让问责从“事后罚单”变成“事前提醒”。得益于防线前移,2025年全区问责案件同比下降84.6%。
“问责不是终点,而是为了督促责任落实、激励担当作为。”红塔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红塔区高度重视问责后的回访教育,将其作为深化效果、促进整改的关键环节。根据受处理处分干部的具体情况,“一人一策”制定回访方案,帮助其正确认识错误,卸下思想包袱,积极投入工作。(通讯员 李文俊 徐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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