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53040020191066933 | 文     号 |   |
| 来   源 | 玉溪网 | 公开日期 | 2019-07-26 |
红塔区提高社区工作者待遇
为适应新时期城市基层社区治理的需要,促进社区工作者队伍能力素质整体提升,让优秀的社区工作者留得住、沉得下、带得动。7月1日起,红塔区启动实施《红塔区社区工作者管理与考核办法(试行)》《红塔区社区工作者待遇实施办法(试行)》等配套办法,以完备的制度体系作为保障,全面提高社区工作者的政治待遇和经济待遇。
本次待遇实施办法施行后,认真履职的社区工作者年收入可达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1倍以上,工作年限越长工资越高,取得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职业资格证书,可对应提升岗位等级。
为加强社区工作者日常管理,各街道、社区负责日常管理,区纪委、区委组织部、区民政局负责监督指导。在规范社区工作者日常监督管理中,严格执行实名管理、职业管理、高效办结、错时上下班、社区工作准入、“联建双推”联考等各项规章制度。(玉溪日报特约通讯员 尹永全 通讯员 方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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