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53040020191033077 | 文     号 |   |
| 来   源 | 玉溪网 | 公开日期 | 2019-04-03 |
红塔区坚决杜绝“节日腐败”
清明节来临之际,红塔区纪委监委紧盯重要时间节点,及时严明纪律要求,认真执行廉洁过节各项规定,持续深入纠“四风”,坚决杜绝“节日腐败”。
着眼宣传教育,绷紧“纪律弦”。通过OA、微信群、微信公众号等平台编制发送廉政短信,对全区党员干部早打招呼、早敲警钟,提前打好“预防针”。及时下发通知,要求各乡(街道)纪(工)委紧密结合实际,把节点提醒和日常监督结合起来,严明纪律规定,让党员干部绷紧“纪律弦”,提醒他们不忘加强廉洁自律,时刻牢记党纪党规,切实做到率先垂范,带头勤俭节约、移风易俗,加强对亲属、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约束,以优良的党风政风带动民风社风,进一步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精准监督检查,筑牢“防火墙”。紧盯关键节点和重要场所,采取专项督查、重点督查、明察暗访等方式,对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车私用、滥发津贴奖金和实物等问题进行监督检查。围绕关键部位、重点领域、薄弱环节开展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形成监督实效。进一步畅通信访举报渠道,采取“信、访、网、电、媒”五位一体的信访举报模式,全方位及时受理群众对党员干部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
聚力问责追责,打好“组合拳”。对监督检查和信访举报中发现的“四风”和腐败问题线索进行认真调查,一经查实,从严从快处理,毫不手软。对在节日期间检查中发现的违纪问题,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迁就。对典型案件进行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发挥警示震慑作用。对清明节期间心存侥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我行我素、顶风违纪的党员干部,严格实行“一案双查”,对造成较大影响的,不仅要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还要严肃追究相关领导的主体责任、监督责任。(玉溪日报通讯员 矣芳 杨艳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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