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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   源 | 玉溪市人民政府网 | 公开日期 | 2012-12-17 |
宋官一组一民房被烧光 独居户主外出幸免
红塔消防正在清理余烬
12月15日下午2点多,红塔区研和街道宋官一组一民房失火,幸好事发时独居的80岁户主未在房中,只是寿材和数百斤谷子被烧毁。令人惋惜的是,由于未购买农村房屋财产火灾保险,户主将得不到赔偿。
当天下午3点半,记者赶到现场时,红塔消防已将大火扑灭。记者看到,事发的一所土木结构四合院已被烧成一片瓦砾,屋顶被烧穿,已经垮塌成一片,幸未波及邻近民房。据了解,被烧毁的房屋只有一名80岁的老人潘琼芬居住,事发时老人外出散步,火苗从厨房烧起,将房屋烧毁。房中最值钱的东西是老人早已打好的寿材和数百斤谷子。事发后,潘琼芬老人已被两个儿子接到自己家中居住。“如果老人确实困难,居委会肯定会负起管护老人的责任。潘琼芬还有两个儿子,事发后她已经住到了儿子家里。我们将在调查潘琼芬的家庭实际情况后进行妥善处理。同时,我们还会按照实际情况上报民政部门,再由民政部门根据相关政策办理。”宋官居委会党总支书记殷家国说。
令人惋惜的是,由于未购买农村房屋财产火灾保险,老人将得不到赔偿。“一场火把一个家都烧光了,要是购买了农村房屋财产火灾保险,多少能挽回点损失,这就是教训啊!”潘琼芬难过地说。据红塔消防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以来我们专门派出人员深入辖区各镇(街道),到农户家中做调查,还通过电视、新闻公示、报刊向群众宣传开展农村房屋财产火灾保险的必要性。截至目前,全区所有镇(街道)和自然村都已覆盖农村房屋财产火灾保险,但还是有部分农户不重视这个问题,连最低的每年一元的保费都不愿意出,导致在遇到这样的突发事情后得不到任何赔偿。我们希望农民朋友重视起这个事情,加入到农村房屋财产火灾保险的行列,最大程度降低自己的损失。”
据了解,近年来,我市不断推行农村房屋财产火灾公众责任保险,保险遵循“低保障、广覆盖”的原则,保险费每户农户每年最低缴纳一元钱,赔偿金额根据保费浮动,最高可达数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