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530400201025999 | 文     号 |   |
| 来   源 | 玉溪市人民政府网 | 公开日期 | 2010-11-09 |
穿山甲过公路被路人发现

11月1日19点30分左右,红塔区凤凰路街道办事处高龙潭社区2组居民高永云如往常一样在抚仙路上遛狗时,看到一只奇怪的动物正沿抚仙路爬行,走近一看,原来是一只身长近1米的大穿山甲!
发现穿山甲后,因担心它被路上来来往往的车辆碾压到,高永云便让狗跟着穿山甲过了公路。邻居看到走在高永云跟前的穿山甲,就用麻布口袋将其装起来,让高永云带回家。在家里,高永云曾试图从花坛里刨蚯蚓来喂穿山甲,可它什么都不吃。后来听周围的人说,穿山甲是受国家保护的野生动物,高永云就拨打了新闻热线和市森林公安局的报警电话。
接到报警电话后,市森林公安局民警赶到了高永云家,听说高师傅捡到穿山甲后,周围的邻居都来看热闹,听民警说穿山甲不会咬人,不少人都用手去摸摸这难得一见的稀罕动物。
“穿山甲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禁止买卖、运输、杀害。非常感谢高永云对这只穿山甲的照顾,把穿山甲带回森林公安局后,我们将对它进行全面体检,体检没问题就将它放归自然。”森林公安民警顾绍坤说。
滇公网安备 53040202000080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