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530400201025953 | 文     号 |   |
| 来   源 | 玉溪市人民政府网 | 公开日期 | 2010-05-10 |
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月启动

5月6日,玉溪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在全市统一举行了以“关爱生命、文明出行”为主题的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月启动仪式。各县区交警大队结合实际,精心组织,积极开展了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营造了浓浓的交通安全宣传氛围。
支队在人员集中的聂耳文化广场举行启动仪式,积极邀请了市委、市政府相关部门领导,组织中小学生、交通安全志愿者、客货运企业驾驶人、社区群众、交通民警等参加活动。同时,现场悬挂“关爱生命,文明出行”宣传布标,抽调支队宣传、法制、事故、秩序、车管等部门及高管大队、直属大队、红塔大队的民警组成宣传小组,在现场为群众进行相关的宣传咨询活动,通过展出宣传展板、散发宣传单、播放音像资料等方式,宣传了交通法律法规及交通安全出行知识。
江川大队积极联合十个相关部门,充分利用群众相对集中的有利时机,由宣传小分队采取置放宣传展板、发放宣传资料、播放警示教育片的方式,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同时,组织交通安全志愿者前往宁海路与景兴路交叉口、宁海路与兴江路交叉口,在民警的指导下,对行人横过斑马线机动车不停车让行、闯红灯、车辆逆行、行人不走人行道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劝导,并向过往车辆、行人发放宣传资料。
新平大队联合教育局和客运企业,组织桂山一小五年级的学生、交通安全志愿者、客货运企业驾驶人、社区群众、村民等300余人参加了启动仪式,着重对无证驾车、酒后驾驶、疲劳驾驶、客运车辆超员、拖拉机违法载人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性进行了大力宣传,教育广大交通参与者提高自身交通安全意识,远离道路交通事故。
峨山大队在启动现场设立了交通安全咨询台,为前来咨询的群众讲解了相关行车、乘车、走路交通安全常识,发放了宣传材料。
易门大队结合正在开展的客运车、摩托车、农用车、拖拉机和低速载货汽车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采取固定宣传和流动宣传相结合的方式,对交管业务涉及的车管、事故处理、违法处理等工作向群众进行广泛宣传,向广大驾驶人宣传超员超载、疲劳驾驶、酒后驾驶和拖拉机违法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提高交通参与者的安全意识。
通海大队在新客运站设立了交通安全宣传咨询点,悬挂“关爱生命,文明出行”宣传布标,展出“远离车祸,平安出行”宣传挂图。同时,在6个客运停车点、出租公司等地,向客运驾驶人、乘客发放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材料、提示卡及大队制作的《关爱生命,文明出行》“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宣传材料。
元江大队在活动现场摆放交通安全宣传展板,设立交通安全咨询点,组织交通安全志愿者在县城主要道路广泛发放交通安全知识宣传单、《致驾驶人的一封信》等宣传资料,教育广大驾驶人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高管大队在峨山服务区、南溪交通安全服务站和大风垭口交通安全执勤点设置交通安全咨询点,广泛宣传交通法规和交通安全常识,发送“福”字贴和27公里长下坡路段的事故提示卡,在高速公路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交通安全宣传提示。
当天活动中,全市共出动警力350人次,出动车辆128辆次,展出宣传展板185块,发放各类宣传资料4万余份,在全市营造了一个“关爱生命、平安出行”的交通安全宣传氛围。(李佳摄影报道)
我市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展开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政府“4·28”会议和省厅“4·30”会议精神,市公安局于2010年5月5日在全市范围内展开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整治行动至7月31日止,以进一步强化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全力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此次专项行动将对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深入排查,着力解决道路交通事故预防的源头性、基础性、根本性问题,提高事故预防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交通违法行为突出、秩序混乱、事故隐患多的路段和点段将得到有效整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引发的交通事故将大幅下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将得到有效遏制,力争不再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整治行动分动员部署、组织实施、总结提高三个阶段进行。
为确保整治行动落到实处,市公安局成立了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市公安局副局长胡本通任组长,市局党委委员、交警支队支队长刘绍华任副组长,其他交警支队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交警支队办公室,具体负责排查整治行动的情况收集、汇总、分析、上报、督办等工作。
一是开展农村地区机动车及驾驶人排查整治行动。
二是开展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排查整治行动。重点加强客运车辆、危化品运输车、校车、低速货车、拖拉机、摩托车等车辆管控,严格查处客运车辆超载,低速货车、三轮车、拖拉机、载货汽车违法载人,摩托车违法载人、不戴安全头盔,危化品运输车超载和不按规定线路行驶,车辆超速、占道行驶、酒后驾驶,无牌无证车辆上路、无证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三是集中全力对道路交通事故多发点段及安全隐患分批进行整治。按《云南省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的规范和要求及《市政府与各县区人民政府签订的道路交通安全目标管理责任状》的规定,将分两批对2010年全市排查出的33处道路交通事故多发点段及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整治(市级督办的9处,县级督办的24处)。
此前,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结合当前全市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实际,召开部门会议研究部署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会上,支队长刘绍华传达了省政府“4·28”会议和省厅“4·30”会议及支队《关于迅速开展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安全隐患大检查的紧急通知》精神,并就近期开展的事故预防工作进行深入分析,明确了近期交通管理工作重点,并就下一步支队如何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进行部署,并提出了工作要求。参会的支队党委委员、各科长分别结合支队当前交通安全管理和事故预防工作的实际,提出了自己的建议和意见。 (李佳 江玲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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