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530400201026040 | 文     号 |   |
| 来   源 | 玉溪市人民政府网 | 公开日期 | 2010-01-20 |
少女房顶“散步”众人联手巧施救



1月18日上午,易门县公安局与消防大队联手解救了一个患有精神障碍的少女。
1月18日上午9时33分,易门县公安局巡逻警察大队接到县局指挥中心指令:在梅营11组有一个11岁的小姑娘爬到本村一户人家的房顶上,喊不下来,要求出警。民警赶到现场后,发现围观人员较多。经了解,爬楼少女系梅营11组的许某,患有精神障碍,母亲发现她爬上自家房顶,几经劝说都无效,并且她在多家房顶上来回走动,情况比较危急。民警疏散围观群众,让少女最亲近的人进行劝阻,同时请求消防队携带相关设备前往救援。
由于地理位置受限,救援设备无法使用,只能采取边劝说边找时机解救的方法。消防队员携带援救绳索爬上房顶,少女的叔叔在旁边劝说,突然,这个少女又向房顶边缘移动,民警的心立刻悬了起来,正当1名消防队员向她伸出手时,她突然伸手紧紧抓住了消防队员的手,就这样,少女被成功从房顶救下。 (记者 黄思敏 通讯员 杨永云 李学红摄影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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