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53040020201307122 | 文     号 | 玉政办函〔2020〕37号 |
| 来   源 | 市政府办 | 公开日期 | 2020-08-12 |
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健全推动重大项目建设工作机制的通知
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健全推动
重大项目建设工作机制的通知
玉政办函〔2020〕3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人民团体和企事业单位,中央、省驻玉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决策部署,着力破解我市重大项目谋划储备不足、审批服务效率不高、推进落地慢等突出问题,全力以赴加快重大项目建设,市政府决定对建立健全全市推动重大项目建设工作机制进行安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抢抓机遇,谋划争取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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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抢抓政策谋项目。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增强政策意识,在学懂弄通政策上下功夫,在政策转化落实上下功夫,切实加强政策运用,把政策体现到具体规划上、落实到具体项目上,转化为发展成果,找准政策与本地区、本部门工作的结合点和切入点,加大项目谋划储备力度,争取更多中央政策、项目和资金支持。〔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二)群策群力谋项目。要动员党政四套班子、企业及社会各界力量参与谋划项目,发动市、县(市、区)、镇(街道)、村(社区)“四级”干部力量,充分调动广大群众参与谋划项目,开展全民谋划项目的“头脑风暴”。〔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三)精准招商谋项目。认真梳理、研究和把握玉溪最具发展潜力的产业项目,围绕重点产业、主导产业分析产业链、资源优势和市场优势,谋划一批重点产业招商项目,掌握主动权,走出去、请进来相结合,加强与国内外客商的联系,用优惠的政策、优质的服务吸引投资商到玉溪投资。〔牵头单位:市投资促进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四)围绕规划谋项目。按照“项目跟着规划走,要素跟着项目走”的要求,把项目谋划与“十四五”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专项规划编制有机结合起来,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加快专项规划编制,加强与省级对口部门的对接汇报和协调争取,做好与省级专项规划的衔接,争取玉溪更多项目进入国家和省规划盘子。〔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二、坚持问题导向,做实做细前期工作
(一)抓实抓细项目前期工作。各级各部门要牢牢抓住夯实项目前期工作这个关键环节,做实做深做细项目前期工作,提高项目成熟度,形成有效项目库,切实做到“在建有项目、近期有开工、长远有谋划”,加强对重大项目前期工作情况调度管理,制定项目前期工作计划,明确任务事项、时间节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项目业主或筹建机构负责研究提出重大项目建设方案,组织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申请报告)、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编制、论证和申报等工作,落实建设条件。各县(市、区)负责研究编制本地区重大项目规划,落实土地、资金等建设条件,做好协调服务,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研究编制行业建设专项规划,对重大项目提出初审或审核意见,督促落实项目法人或筹建机构,主动向上级部门汇报争取支持。〔牵头单位:各行业主管单位,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二)加快完成前期工作要件。遵循项目提出、项目可行性研究、项目设计、开工准备四个步骤,分阶段做好项目建议书(预可研)、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申请报告)、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的编制、论证、审核,以及发展规划、建设用地、环境影响评价、节能评估、资金筹措等开工前的各个环节前期准备工作。〔牵头单位:各行业主管部门,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三)加大前期工作经费投入。每年要安排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经费,确保各类重大项目前期工作顺利开展,对市级安排的前期工作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绩效考核。统筹推进全市重大项目前期工作,及时收集汇总重大项目前期工作中存在的突出困难和问题,及时报项目领导专班研究解决。〔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三、优化营商环境,提高项目审批服务效率
(一)推进投资审批制度改革。继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大力推进“三集中、三到位”,努力实现“一网通办”、“只进一扇门”、“只到一个窗”、“办理所有事”、“最多跑一次”,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着力营造审批最少、时限最短、成本最低、服务最优的办事创业和营商环境,不断增强经济社会发展活力。发挥市投资项目审批服务中心协调联动作用,发挥发改、工信等行业管理部门的业务推动作用,建立上下联动、左右协调的联席会议制度,形成并联高效审批工作制度,破解审批服务难题。〔牵头单位:市政务服务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二)推进重大项目高效并联审批。创新投资管理和服务方式,对政府投资为主的审批类项目,要在初步论证基础上尽快立项,同步开展规划选址、用地预审、节能评价手续后,及时报批可行性研究和初步设计,涉及报建审批的阶段实行并联审批。对核准类项目,要提前办理规划选址、用地预审,切实优化流程,对规划、用地、环评、节能等前期工作实行并联审批。对备案类项目,涉及的审批事项均实行并联办理,要盯紧办理环节,实行清单管理、对口服务、逐项完成。尤其是要针对“十四五”规划项目库近期条件成熟的项目,要靠前主动服务,加快办理各阶段审批手续,开辟绿色通道。〔牵头单位:市政务服务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三)优化服务“减事项”。严格执行相关目录和实施办法,备案类项目权限一律下放到县级,对实行备案制企业投资项目不设置任何前置条件。按照相关要求,除少数国家明确的重特大项目保留环评作为前置审批外,一般性项目审批和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只保留规划选址、用地预审两项前置审批。〔牵头单位:市政务服务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四)创新管理方式“减环节”。对经国家、省、市人民政府批准的专项规划、区域规划、上级计划等已经明确的项目,不再审批项目建议书,直接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对点多面广、技术方案和建设内容简单,投资规模较小的项目,直接审批达到初步设计深度的项目实施方案。政府投资项目节能审查、招标方案核准与项目审批合并办理。努力推动简化和整合投资项目申报手续,减少审批环节,实现所有保留的审批事项只审批一道手续。〔牵头单位:市政务服务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五)精简优化“减时间”。在立项审批、报建审批等方面大幅压缩审批时间,进一步提高投资项目审批效率。开展清理投资堵点问题专项行动,实时跟踪解决项目审批堵点、难点问题。〔牵头单位:市政务服务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六)优化服务质量促招商。认真研究玉溪发展的产业方向,聚焦重点产业精准招商。重大项目招商实行“一把手”招商服务机制,“一把手”接待沟通,带队登门拜访,推介洽谈,全程跟踪服务重大项目。实行“一对一”服务,成立项目服务专班。确保“一个项目、一名领导、一个工作班子、一个工作方案、一个工作专班”,全过程“保姆式”跟踪服务,及时发现和解决项目推进过程中存在的困难问题,制定跟踪服务表,强化要素保障,直到项目落地实施。〔牵头单位:市投资促进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四、精准调度,确保重大项目顺利推进
(一)建立三级调度制度。推行重大项目精准调度工作机制分级负责、属地和行业部门推进相结合的原则,建立县(市、区)综合调度、市级行业部门专项调度、市级综合调度三级调度制度,重大项目、规模以上项目、前期工作项目动态滚动管理制度,会议调度和现场调度相结合、定期调度和应急调度相结合的方式,着重强化精准和联动,推动调度体系高效运转。〔牵头单位:市促投资稳增长指挥调度中心办公室,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二)以调度推动问题解决。从调度方式、内容、台账管理等方面进行细化规定,推进调度的规范化管理,形成各县(市、区)和市级部门密切配合、衔接有效、互推共进的项目推进格局。在调度的跟踪问效方面,设定重点项目调度预警、问题清单、督促推进等制度,促使问题能及时得到协调解决,以推进重大项目的顺利实施和固定资产投资阶段目标任务的实现。〔牵头单位:市促投资稳增长指挥调度中心办公室,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三)实行重大项目全周期调度。发挥市促投资稳增长指挥调度中心作用,从重大项目谋划、招商引资、审批服务、建设推动、要素保障等环节全周期进行调度,提供全程跟踪服务,高效推动项目建设实施。〔牵头单位:市促投资稳增长指挥调度中心办公室,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五、高位推动,建立健全重大项目推动机制
(一)建立重大项目高效推进机制。依托市、县(市、区)促投资稳增长指挥调度中心成立重大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及时协调解决项目落地过程中遇到的突出困难和问题。要明确项目建设的各项任务、时间节点、工作纪律和激励机制,确定项目完工时间、投产时间,制定目标倒逼制,同步推进各项工作有序开展,高位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各项工作。〔牵头单位:市促投资稳增长指挥调度中心,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直相关部门〕
(二)建立项目谋划长效机制。市政府成立重大项目谋划与前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发展改革委,负责指导和推进全市项目谋划工作,完善全市项目谋划工作目标责任制和相关考核制度。明确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市直部门主要领导为项目谋划第一责任人,确定分管领导,明确专职人员,建立联络员和工作例会制度,促使各级各部门一切围绕项目想、一切围绕项目转、一切围绕项目干。把谋划项目作为领导干部评先评优的重要考核内容。对群众采取评选表彰办法,定期开展项目评选活动,对评选出的好项目进行表彰奖励,激发群众参与项目谋划的积极性,确保项目与时俱进、常谋常新。〔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三)建立市级重大项目向上沟通汇报机制。树立“锁定目标不偏靶,咬紧牙关谋突破,全力以赴推项目,上下协调求支持,东奔西跑解难题”的理念,涉及省级部门的工作协调,由市级领导带队,发改、工信、财政、生态环境、自然资源规划、交通运输、住建等主责部门跟进,第一时间与省级对口部门点对点汇报对接,并全力做到“五跑”,即主动汇报对接省政府、省级综合部门、行业主管部门、金融部门、重点企业。积极争取国家相关部委办局和省领导及相关部门的理解支持,着力破解项目推进难题。〔牵头单位: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六、压实责任,确保重大项目推进取得实效
(一)细化任务分工。按照“走出去、引进来”的总体部署,找准产业定位,量化招商引资和项目谋划任务,并细化分解到各县(市、区)和市直相关部门,明确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落实分管领导,明确专职人员,建立联络员和工作例会制度。创新工作方法,将重大项目审批、建设各个阶段的任务进行细化分解到点、线,明确每个环节的工作步骤、主管领导、主管部门、主抓人员,点对点、线对线,以“钉钉子”精神,快速推动重大项目的审批落地建设。〔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政务服务局、市投资促进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二)加强督导跟踪问效。市政府督查室要加强跟踪问效,强化过程监管、全程跟踪,及时掌握重大项目谋划审批建设推进落实情况,并将落实情况纳入年终综合考评内容。对未按要求谋划项目的县(市、区)、市直有关单位,对其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并在全市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对因工作敷衍搪塞,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造成严重后果或不良影响的单位和个人,按有关规定严肃追责问责。〔牵头单位:市政府督查室。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2020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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